这个春季,有关央企的丑闻真不少。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余波未平,另一家分公司的丑事又被曝光: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领导班子违规挪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用于年终奖等发放,总额超过640万元。石油之外还有电力:国家电网公司安徽省电力公司以“车改”之名,为全系统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标准逐年提高,一切车辆手续及费用均由公司负责,用满5年就重新配置新车,有的干部甚至把公务自驾车送给家属使用。(据新华社、《新京报》)
央企丑闻迭出,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一定的必然性,因为央企的资产、财产都是国家的、全体民众的,“崽花爷钱”自然不心疼;在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上心慈手软,也是基于同一原因,因为这些违规违纪者乱花掉的不是上级的钱,更不是上级领导的钱,他们自然没有痛感。
我们有管理央企的政府部门,国资委就是受全体民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部门。在国资委官方网站上,其列出的“主要职责”的第一条就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全体民众是央企的出资人,但单个民众没法监管央企,所以将这个权力赋予给国资委代为行使,国资委也因此被喻为国有资产的“守护者”。现在,央企里的国有资产经常被“偷”,中国人民的共同财产经常被“盗”,负有守护之责的国资委不能保持沉默,中石化天价酒事件沸沸扬扬了那么久,我们始终没有听到国资委的声音,这显然非常令人遗憾。
当下,民众的监督力量有限,管不了央企,自下而上的监督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因此,我们只能寄希望于自上而下的监管,希望国资委等权力机构切实履行职责,管住央企、管好央企,代替民众管住央企的人、管好央企的钱。对于央企出现的丑闻,国资委不能当旁观者,不能任由央企“自查自纠”,同时,要想办法通过体现机制的创新,破除央企特权,强化对央企的权力监管和群众监督——只要上下形成合力,我们不相信管不住央企。(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