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一辆车身贴满金箔的“黄金公交车”出现在南京新街口2路车站,阳光之下金光闪亮,引起众人惊叹:“太夸张了!”“私车改色都不准,公交车能贴金?”“这要是发生碰擦,损失可大了!”(4月26日《扬子晚报》)
这辆所谓的“黄金公交车”,不过是一家珠宝公司出资,与公交公司合作打造的一辆“广告车”而已。我们不否认在一个崇尚“眼球经济”的时代,这样的广告创意确实能够达到吸引关注、宣传商家的目的,而该珠宝公司也为自己的杰作得意不已。
但是站在市民和公众的立场,事情却并非那么简单。虽然在公交车上贴金子的巨额花费都是商家出的钱,并不用公交公司出钱,而且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公交公司这么做也算不上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这并不表示公交公司就可以为所欲为,并不表示这么做就不会违背公交公司的公共属性。
“黄金公交车”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路人的眼球和关注,但问题也正出在这上面。一方面,公交车身耀眼的金色在阳光映照下会产生强烈的反光,进而会影响到其他车辆的驾驶人,给其他车辆的行驶安全埋下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黄金“打造”的公交车,绝大多数市民还都是第一次看见,一旦碰上,总想看个稀奇,如果注意力不集中,走了神,就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所以我们说,“黄金公交车”不能为了钱而忘了“公”,这里的“公”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公共安全;二是公共利益。不管它因为反射光线给其他车辆驾驶人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是因为过于吸引眼球而给路人埋下的安全隐患,都说明其违背了“公共原则”。
“黄金公交车”的出现,从根本上说还是公交公司的经营和服务理念出现了问题,在过于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自身的公共属性。南京市的这辆“黄金公交车”只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其他类似的情况,更加多见。比如媒体曾经报道过,很多城市公交车的到站自动提示语音系统,都被公交公司拍卖给了商家,结果公交车到了一个站之后,乘客先要听长长的一段语音广告,然后才知道到了那个站,有时候因为广告实在太长,喧宾夺主,弄得乘客错过了站点。
公交集团向市场靠近,通过合理的市场经营获得市场回报来“补贴家用”,也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能因此损害公众的利益,牺牲公众的安全,不能违背其公共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