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晚报》4月6日报道,如果有个人在一家单位上班,单位没有给他买社保,通常的解决办法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重庆市民顾建清上班11年了,单位一直没给他买社保,然而顾建清长期投诉无门,因为他的工作单位就是九龙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在社保局上班的顾建清没有买社保,并且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眼看要退休”的他来说是一个悲剧。然而,这个悲剧不仅仅属于他一个人,发生在他身上的无情事实告诉公众———即使有了叠床架屋的法律法规,可是假如权力部门在尊重劳动者和保护自然人方面没有迫切感,每一个人的权利都可能游离于应有状态之外,哪怕你身处本来就应该替你维权的要害部门。
“社保局人员无社保”,不是因为社保局不懂法,记者采访时,社保局工作人员对“应该怎么做”说得头头是道;“社保局人员无社保”,也不是因为社保局一时疏忽,顾建清想解决问题,却遭遇了单位踢皮球,直到记者介入后,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迅速给顾建清打来电话,表示“立即着手解决此事”。这就说明,主导着“顾建清问题”解决的脉络,不是该不该给你办、能不能给你办,而是愿不愿给你办、需要不需要给你办。
一个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何以会如此对待本单位的劳动者?因为单位及其部分人员没有职业素养、缺乏法律信仰,远远尚未形成依照法规把尊重劳动者和保护自然人当成自己深入骨髓的本能。因此,他们在面对一个权益受损的劳动者时,就不可能条件反射式地有所作为。这种现象的根源是什么?是他们没有动力、没有压力,背后的深层原因是监督的缺位。
高效的监督,可以使一个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产生解决问题的紧迫感。反之,假如监督出现缝隙,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很可能放弃依法办事,并且置理、德于不顾,而选择按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办事、怎样办事。相当多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自己该管的违法现象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食品市场乱象不绝,特权车辆屡禁不止等等,都有监督不到位的因素在内。“社保局人员无社保”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几乎所有的社会人都会碰到。
“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与此类似的“社保人,无社保”乃至更多的“执法者,不执法”,都包含了全程的监督问题———哪个环节的监督失去力量,哪个环节就容易出状况,这是历史上验证无误的规律;“官家”出状况,最终最大的受害方却在民间,这也是历史上屡试不爽的规律。(李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