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治乱象
CCTV《经济半小时》播出节目《广东高速路收费再追踪》,曝光广州华南快速一期平均公里收费超过名义标准,行驶不到一半路程照按全程收费,300米主干线收费3元更是被广东省政协委员称为全球最贵;多处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达50年,远超最长不得超过30年的国家规定,省政协委员多次反映仍无下文。
一些高速公路收费之贵且乱,已不是一件新鲜事,央视最新曝光的这个典型案例,基本上囊括了高速乱象的几个方面:其一,收费期限超长,明显违法却得不到纠正,往往未及期限一半,收费总额已经数倍于投资;其二,收费标准偏高,哪怕实际流量已是设计的3倍,高速路已成慢速路,收费标准仍不降低;其三,收费金额远超实际路程与名义标准乘积,名义标准是每公里0.6元,实际收费却是300米收费3元。
交通部发言人前不久讲“96%公路将不收费”时,曾再次强调“收费公路低收费、高效率、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从央视曝光的这个案例来看,一些高速公路既不是低收费,也不是高效率,更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尤为可悲的是,面对高速公路乱收费,公众基本没有选择的权利或逃避的可能。央视曝光的案例,收费那么高、车速那么慢,流量还那么大。
不顾实际收费情况如何,只事先凭空制定收费期和收费标准,然后不管收了多少钱统统都是企业利润,早该变革了。既然道路实际流量已经是设计流量的3倍,那么收费价格就只能是原定标准的三分之一;既然初始投资122亿不到12年收费已超300亿,那么收费期限就应该在最长25年的基础上相应缩短;既然高速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公里多少钱计算,那么收费金额就不得超过实际里程与收费标准的乘积——这些都只是消费公平的基本常识。 (文/舒圣祥 图/朱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