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小时近6000起火灾”警示啥?

时间:2011-02-09 14:00   来源:四川在线
  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消息,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2月5日《新京报》)

    另据报道,2月3日凌晨,沈阳一家五星级酒店,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楼表面装饰材料发生火灾。这几乎是央视新大楼配楼大火和上海静安路高楼大火的翻版,万幸的是沈阳的酒店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杭州,2月3日凌晨短短60多分钟里,该市市区连续发生30起火灾,基本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大年三十,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比去年同期上升178%。除夕零点至大年初一下午两点,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223人,死亡2人。同一时段,仅一些省会城市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高达数百起。各地共出动消防官兵10余万人次参与灭火救援。

    我们常说,平安是福,安全如金。在欢乐祥和的新年春节里看到“32小时近6000起火灾”的报道,不禁让人有一种与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不太协调的感觉。尤其是这些火灾又集中发生在除夕之夜,不仅大大降低了人们的节日幸福感。而且更让人心里添堵。因为惨痛的教训总是给欢乐的节日蒙上一丝阴影。这种阴影对于国家来说,意味着重大的经济和人员损失;对于那些失去亲人和朋友的家庭来说,留下的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创伤。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节日防火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农村有句俗话,“过年死了驴,不好也好”。虽然兔年“32小时近6000起火灾”就像过年死了驴一样的不好,但我们还是应该从好的愿望出发,从好的方面去着眼于防范,毕竟兔年“32小时近6000起火灾” 为节日防火敲响了警钟,这有利于增强公众的节日防火意识和政府的节日防火责任。虽然这些火灾基本上都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但是,火灾背后反映出的节日防火形势之严峻、节日防火问题之突出却更值得引起人们引起高度重视。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了营造欢乐祥知的节日氛围,为了创建和谐社会和美好家园,需要我们时刻树立加强防火意识,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一方面,春节正值冬季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尤其是目前我国不少地区入冬后干旱严重,天干物燥,火灾隐患增多。记取血的教训,多方用力扎紧预防火灾的篱笆,既是有关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每个人都该提高警惕、审慎应对的问题。另一方面,节日期间,其他工作或许可以暂时放假,但节日火灾防范却绝对不能放假,不仅不能放假,而且必须加倍谨慎,以“如履薄冰”的态度紧绷防火安全这根弦,全力以赴地把春节防火工作做好做足,让全国人民过一个真正无安全之虞的祥和春节。 作者:王廷连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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