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刘万清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
刘万清受贿677.8万元的案情毫无新闻性,有意思的倒是他的身份,他曾任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和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这样的人,怎么还受贿搞腐败?
如今,许多地方乐此不疲的反腐败措施中,有一条就叫“警示教育”,即组织在职干部参观监狱,意在让在职官员看到同僚因腐败沦为阶下囚,心灵受到震撼,切身体会到失去权力、尊严和自由的痛苦,痛下决心远离腐败。
显然,我们对警示教育的作用估计过高。连天天“参观”监狱的监狱管理局局长都忍不住受贿,警示教育作用何在?
看来,我们今后应少来点花架子式的警示教育,还是把更多的力量花在对权力的监督上吧。 (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