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公招作弊反遭跨省抓捕,权力太跋扈!

时间:2010-12-01 10:48   来源:扬子晚报
  又见跨省抓捕发帖网民!11月23日,宁夏吴忠市警方远赴甘肃,将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刑拘。王鹏此前多次写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吴忠警方认为王鹏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通过新闻报道可知,被举报人马晶晶的父亲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马晶晶在大学期间很多功课不及格,却在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科员这一公务员岗位竞争中以笔试和面试第一名的成绩被录用,还迟迟没有在招考部门网站上公示……作为公民的王鹏,无论是出于私怨还是出于公心,他都有理由怀疑此事背后是否有猫腻;无论是给国家公务员局、监察部和银川团市委写信举报还是在网上发帖举报,他都是在履行正当的公民权利;无论王鹏举报的情况属实与否,有关方面都应该去调查马晶晶,而不是来抓捕王鹏。

    以“涉嫌诽谤罪”跨省抓捕王鹏,且是以公诉程序,再次显示了权力的飞扬跋扈和不可理喻。诽谤案一般属自诉案件,如果马晶晶认为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其大可去法院状告王鹏。按照刑法规定,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才适用公诉程序,而吴忠警方的逻辑是,王鹏的举报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进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按照这个逻辑,任何公民都不能对政府及官员提出批评,面对任何不公和黑幕都不能举报。如此,公民的批评权何在,监督权何在,“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岂不沦为空话?

    很显然,“社会秩序”、“国家利益”已经被一些权势者当作手中的橡皮泥,想捏出什么模样就捏出什么模样。凡是对他们有利的就是“国家利益”,凡是损害其既得利益的就是“危害国家利益”;凡是能让他们为所欲为的秩序就是“社会秩序”,凡是揭露、阻止他们为所欲为的就是“危害社会秩序”。如此左右逢源,一些权势者大可高呼“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吴忠市警方跨省抓捕举报者一案,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查清并给公众一个交代:其一,王鹏多次向有关方面写信举报马晶晶,为何均石沉大海,其中是否存在不作为甚至渎职问题;其二,马晶晶考上公务员到底有没有黑幕,如果有,是谁制造了黑幕,相关责任人该担何责;其三,抓捕王鹏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当地公、检、法以及批示抓捕的领导该担何责。公众尤其关心的是,在此过程中,马晶晶的父母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无论如何,绝不允许这类跨省追捕网民事件最后以“抓起来再说、关几天再放”的姿态不了了之。  (晏扬)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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