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一直备受瞩目。吴英曾在看守所内检举了多名受贿官员,也颇受公众关注。10月14日,浙江青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收受吴英贿赂的受贿案——梁骅受贿案。(2010年10月16《钱江晚报》
一般来说,对经济案件当中的嫌疑人,参与审讯最多的是公安局经侦支队,或由此成立的“专案组”,这样的警察机构权力很大,比如查封、拖走、收缴嫌疑人的各类财产等。当然,只要法律允许,手续齐全,公安怎么做我们都没有反对的理由,何况是嫌疑人主动上缴的赃物。
据报道,在“亿万富姐”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中,银行官员梁骅因收受吴英26万多元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其中还提到,在接受东阳市公安局关于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情况询问时,把从吴英处收受的全部赃物悉数上交给了东阳市公安局。这看起来似乎也正当合理。问题是,一些被查没、上缴的财物,哪怕当事人都进了监狱,案子都结束了,赃物的去处却没有任何交代,甚至还被办案单位挪作其它用途,这方面的例子也不是没有,比如媒体披露的,河南某地“一辆价值46万多元的新轿车,因借车人‘涉嫌金融诈骗’被公安机关扣押。8个月后,车主却在郑州一家高级夜总会门前见到了自己的这辆车,开车的是太康县公安局警官,车上有周口市公安局的通行证,车内还有一叠太康县公安局长的名片,而车上的里程表显示,查扣期间竟行驶了2.4万多公里。车主索要轿车,却被告知该车居然作为赃物抵给了为借车人提供贷款担保的县财政局下属的一家公司。
相信浙江东阳警方不会做出类似的蠢事,毕竟“亿万富姐”吴英集资案所涉及的财物不是个小数目,我们想知道案情的发展,更想知道赃物的去处,希望东阳警方能公开透明,千万不要“谁办案谁受益”!(查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