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启动新一轮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福建省已建成不少初具规模的保障房社区,然而一些住户搬进新交付使用的保障房社区后,却遭遇到生活不便、管理缺位等一连串问题。(10月9日《新京报》)
虽然保障房建设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群体最基本的住房需求,但保障房并不是廉价房或“贫民区”的代名词。商品房社区该有的配套设施,保障房社区都应该有。商品房社区没有的配套设施,只要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中离不开的,也应该在建设时加以考虑。
相比“日进斗金”的商品房,政府“获利”很少甚至会“赔本”的保障房就很难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仅保障房建设进度一拖再拖,建筑质量就更是堪忧,北京、深圳等地的保障房社区都曾出现过严重的质量问题。日前,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甚至决定拆除大兴区6栋混凝土强度未达标的保障房。
保障房选址偏僻更是通病。一些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只满足于解决有无的问题,却并未考虑到住户居住的舒适性。许多保障房社区不仅远离城区(甚至有建到郊县的),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也没有跟上。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等设施则只见于规划图纸,何时开工建设还是未知数。一些较为偏远的保障房社区甚至还没有通公交车,住户们每天上下班都要在路上花好几个小时。这样的保障房,虽然房价比商品房低,但居住成本却远高于城里的商品房,难怪很多好不容易抽中签购得保障房的中低收入家庭会弃新房不住,仍然挤在原本居住的小房子里。政府当然不是没有能力在城区建设保障房,只是因为城区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可以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而将保障房社区安置在远郊可以节省土地成本和建设资金。
政府花巨资兴建的保障房却得不到中低收入家庭的青睐,有关部门理应进行反思。保障房是为保障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而建,如果因为规划和管理失当增加了居住者的生活成本,使其被迫放弃入住,也就失去了原有保障作用,让这一“民心工程”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保障房是政府为困难群众办的大好事,既然是好事就应该办好,别让群众空欢喜一场,让保障房成了“窝心房”。(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