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一名3岁半男童在玩耍时遭一辆宝马撞倒后三次碾轧,男童因此死亡。男童亲属怀疑司机“撞伤不如撞死”故意杀人,警方称司机与男童家人没有过节,无故意杀人动机(9月13日《扬子晚报》)。
新沂市交警大队相关领导解释说,司机“碾伤不如碾死的想法”只是男童父亲李先生的个人猜测。对宝马车反复碾轧男童致死画面的出现,他分析说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司机伍某和李先生及其亲友有很深的过节,伍某故意为之;另外一种情况是事发后伍某惊慌失措所致。经过调查,伍、李二人之间均无任何过节,因此伍某也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
要不是报纸上白纸黑字地写着这话是新沂市交警大队相关领导说的,我还以为这是伍某律师的辩护词呢。男童父亲提出的司机有“碾伤不如碾死的想法”,在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怎么能轻易排除呢?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交警大队领导怎么就急着定性了呢?
想起杭州“70码”事件,虽然最后得到了较为公正的处理,但由于有关部门没有对警方此前的离谱说法进行调查处理,至今“权钱交易”的传言还没有告终。
不得不承认,“宝马”也让事情更为敏感。此时,警方对外发言应该格外谨慎。随意发布这种有所偏向的言论,即使之后的案件调查和处理完全公正,也很难取得公众的信任。如果执法部门能事事保持中立,不偏不倚,那么本身无辜的“宝马”怎么可能一次次成为焦点。(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