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市马甸镇的林兰珠老人已经89岁,生有两儿三女。由于年事已高,生活渐渐不能自理,只得求助于儿女。赡养母亲本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两个儿子却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达成了无奈的轮养协议。可是,一次当林老太从小儿子家回到大儿子家的时候,却被儿子关在门外七天七天七夜,最后在愤恨交加中死去。(7月1日《检察日报》)
在我国农村因为儿女不孝顺,最终导致老人死亡的例子有很多。便是我的亲戚当中,就有几人。当老人们还能干活时,大家相安无事,儿女也没有怨言。一旦老人们生活不能自理了,儿女就渐渐生出怨言,甚至巴不得老人早死。在他们看来,老人早死就可以给他们减轻负担,用不着费时费力的去照顾老人了。而老人们呢,在儿女不愿照顾或变相虐待下,过着寄人篱下和苦不堪言的日子。有些老人,只好选择了自杀。
司马迁云,父母者,人之本也。苏辙曾说,慈孝之心,人皆有之。然而,在这个重利轻情的社会里,大家似乎都在为利而生为利而死。至于亲情爱情,搁在了一边。一些人做了“啃老族”,也有一些人做了“弃老族”。啃老,虽然无奈,也是因老人还有价值可以利用;弃老,则是因老人没有了可以利用的价值。假如一个老人既没钱又没身体,往往会陷入困境之中。没钱,就失去了生活来源;没身体,就不能自食其力。如此,只能单纯的依靠子女。而子女若不孝,老人的日子能好过吗?
我们年幼时赞美父爱母爱,却在自己父亲母亲年迈时,容易将他们视为了累赘!每个人,似乎只有等到自己年迈了,才能深深体会到老人的不易。而在此之前,很难感同身受的体会到老人的辛酸!生活在城市里老人,大多有诸如养老金和退休金等,老了可以不依赖于儿女。可生活在农村的老人,他们没有其他保障,便只有依赖于儿女。
依赖于儿女的老人,唯有期望儿女懂得尊敬老人和孝敬老人。这种期望,基于自觉的基础之上。而实际上,即便是儿女自觉,一些老人也依然会陷入困境。比如留守老人,他们的儿女大多在城里打工挣钱,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他们。除非是老人们瘫痪在床,否则他们都需要自己去地里干活,自己给自己做饭。可悲的是,很多农村老人不仅要照顾好自己,还肩负着照顾小孩的责任。
我们除了谴责那些不赡养自己父母的子女外,更多的还是应该呼吁政府建立起完善的养老制度和措施,不能将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单纯的推给他们的子女。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家庭养老便会自然而然的过渡到社会养老。城市老人依靠养老金和退休金等生活,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而这一制度,同样需要推广到我们的农村,农村老人也同样拥有“老有所养”的权利。切不可由于他们生活在农村,以至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任由他们挣扎在生存与死亡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