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停职,甩在环保脸上的耳光

时间:2010-06-21 15:42   来源:中国网

  安徽蚌埠固镇县环保局6名官员因为一个月内3次对辖区内一家企业进行检查遭到投诉而被停职,而官方未在调查中发现这6人有违纪行为。县委常委会领导解释称频频检查企业不利于当地的发展。(6月18日 央视《新闻1+1》)

  这事算不得新闻。好比两个暗自腹诽的人,终于撕破脸无须虚情假意了——当地职能部门对治污有功的官员停职处之,也只是“行”为心声而已。人家说得很实诚,“频频检查企业不利于当地的发展”,的确,隔三差五地查一下,再有保护伞的污染企业也难免胆战心惊。我以为,某种意义上说,停职处理治污官员是很可爱很经济的一件事。几年前,《人民日报》就曾刊登过一封署名“广西南丹县高中学生”的群众来信,反映当地为搞面子工程,县领导让电视台以大家假装劳动为背景,拍了很多画面,说要宣传已经治理刁江了。其实,各地“假治污”与“真污染”唱双簧的戏不胜枚举,又是摆POSE演戏、又是买治污设备当道具,劳命伤财,还不如公开了说我就是污染有理。

  治污难,难于上青天。审计署去年曾发布审计报告称:历经6年,投资910亿元,我国“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整体水质依然较差,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近半断面水质为劣五类,巢湖平均水质为五类,太湖、滇池平均水质仍为劣五类。一面在高唱低碳生活,恨不能配个小红花标注“科学发展粉丝”;一面又各自聪明地大肆污染,不闻不问,不管不理——人格分裂的结果,就是喜怒无常,因果倒置。譬如对环保执法的困境,早前个个都说是部门设置的问题,于是在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中,国家环保总局改为国家环境保护部,舆论兴奋地论断“环保执法必加大了话语权”,结果发现是空欢喜一场;接着说是法制不健全,说现行《环境保护法》系1979年制定、距今最近的一次修订要追溯到1989年,20多年法都不改,难怪环保不长进;地方的说法就更多了,譬如人手不够、技术落后、资金不足……但从来没有人说,环保执法之难,只是难在人为因素之上。

编辑:栗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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