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在孔子故里曲阜市为“三孔”景区举行听证会,拟提高景区门票价格。曲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人表示,曲阜作为县级财政,可支配财力有限,现有门票收入已不能满足文物古迹保护维修资金需要。
“三孔”景区门票要涨价了,这一回提出来的涨价理由是“收入不够维修”。文化古迹是不可再生、独一无二的珍贵资源,一边进行适度的旅游开发,一边斥巨资进行保护性维修,理所应当——如果涨价后的孔庙门票收入全是“维修费”,能保证“专款专用”,我想,大部分游客能接受。多花上几十块钱,有利于将人文遗产传承后世,作为今人我们都该有这样的责任感。
可问题却不是这么简单。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这意味着,“三孔”景区内所有的景点收费所得收入,都必须用于文物保护和修缮用途。“三孔”目前每年门票收入达1.5亿元,除了基本运营费用外,最重要的建筑物维修费用每年所需资金也只在2000万元左右。那么,“三孔”景区的门票和各种收入都到哪里去了?都用到文物保护上去了吗?
退一步来讲,“维修费”的来源也不该是向游客“揩油”——文物保护法还有这样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那么,“三孔”文物古迹的保护性经费开支有没有列入公共财政预算?而当地政府对于古城保护又投入了多少?
可见,“维修费”不应是门票涨价的理由。不说别的,只想试问一下,假设没有游客参观,谁给孔庙交“维修费”呢?难道就不维修了?(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