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审计厅披露的一项对全省6个省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结果显示,6个省辖市2009至2010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6.08万套,建筑面积418万平方米,但截至2011年8月底,实际建设的数量只有4.15万套、278万平方米,分别占计划建设套数和面积的68.3%和66.5%。在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中,6个省辖市共建成廉租房1.6万套,其中空置8215套,空置率高达51.3%,同时存在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和发放廉租房补贴的现象。(据新华社7月29日电)
保障房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尤其是公租房、廉租房建设,中央和地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地都不敢掉以轻心。廉租房建设筹资不易、花费不菲,好容易建成了,却出现大量空置,没能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不能说不是一种浪费。
公租房、廉租房申请热情不高,并非只是河南一地的情况,在北上广等大城市同样存在。除了国人普遍的“宁买不租”心理之外,仔细分析,个中原因也不尽相同:在流动人口密集、住房保障任务较重的大城市,廉租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给不足、地段不好、配套设施跟不上;或者申请的门槛较高,真正需要的人不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又不愿住廉租房,导致供给和需求错位,廉租房叫好不叫座。
而在一些中小城市,廉租房少人问津,不仅是供给不足和申请条件的问题,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多廉租房。这些城市流动人口不多,本地居民一般自有住房,租房需求不旺,尤其是一些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地区,最需要的可能不是廉租房,而是改善原有住房条件。在这些地方,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务,可能是危旧房改建、城中村改造,而不是一刀切建设廉租房。
在保障房建设目标责任制之下,各地的建设任务被层层分解,数量很快上去了,但质量和结构问题也不应忽视。在一些地方,出现了集资建房、旧城改造都纳入保障房的滥竽充数现象,也有一些地方,建了很多原本不需要的保障房。根据我的了解,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县城,近年来也建了不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但多数本地居民都有房子和宅基地,申请者并不多;一家好几口人,几十平米的廉租房,对他们来说也缺乏实用性和吸引力。这些房子,自然算在地方保障房建设任务之内的,但住房保障的作用十分有限,或者闲置浪费成了摆设,或者私下买卖成了变相的商业开发。
由此可见,大力发展保障房建设,不仅要重视数量,先把供给搞上去,也要注重质量和结构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任务。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公租房和廉租房,完善申请条件和分配退出机制,真正把保障房分给最需要的人;而在中小城市和县城,公租房和廉租房,看来并不是最急需的民生保障,把保障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效果可能会更好。(丁永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