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二部如何摆脱“大机构小作用”

时间:2012-04-09 10:35   来源:新京报

  欲在上海破除金融分业监管的弊端,从而率先尝试金融统一监管,需要“三会”仿效央行同样设立上海总部,并先行尝试金融统一监管模式。

  作为副部级机构,央行上海总部自2005年8月成立起即被赋予重大使命——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而其具体的职能分工,不仅包括统筹央行上海地区的工作,而且还承担央行总部公开市场操作、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的业务,并直接管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处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等机构。正因如此,央行上海总部被简称为“央行二部”。

  央行上海总部肩负如此重要的职能,其主任一职历来有央行副行长兼任的惯例,甚至一度由两名央行副行长分别兼任主任和副主任二职。可为何自2010年6月原央行副行长苏宁不再担任后,上海总部主任一职悬置至今?

  虽然不便过多猜测央行的人事安排,但仍不妨通过央行上海总部成立以来的实际功能窥之一二。

  回顾央行上海总部成立至今,可简要概括为“大机构小作用”,而这种矛盾形成的根源在于:其一,没有赋予上海总部相应的权力,其日常事务仍以执行央行总部的决策为主;其二,“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至今没有设立上海总部,央行上海总部缺乏与之对等沟通协调的平台。在现行“一行三会”金融分业监管机制之下,央行即使相对放权,上海总部亦无法与“三会”总部形成平行对接功能,仍需上报央行总部才便与“三会”进行沟通协调。

  当然,必须承认,央行上海总部的成立,对推进上海外汇交易和银行间同业拆借的绝对优势功不可没,但除此之外,就其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整体作用而言,稍嫌不足,就推动上海金融统一监管而言更是如此。

  虽然,截至2011年末,上海已有各类金融机构多达1048家,而且除交行总部位于上海外,中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亦于3月20日正式落户上海,其他三大行亦准备在上海设立第二总部。但是,客观而论,上海距离“国际金融中心”仍然较远,就制度设计而言,金融监管的过度分散显然已成为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一大阻碍。

  欲在上海破除金融分业监管的弊端,从而率先尝试金融统一监管,则需要“三会”仿效央行同样设立上海总部、并且相对放权。进一步而言,可通过“一行三会”上海总部的联合办公,并先行尝试金融统一监管模式,则当下央行准备金率下调而银监会存贷比却不同步放宽的错乱局面,即可以在上海率先破解。而且,由此资本项下的外汇管制亦可以先行在上海局部放松,从而进一步活跃上海的证券、期货、外汇以及相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基于此,“三会”应尽快同样设立上海总部,央行上海总部主任一职亦需尽快到位。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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