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3月29日《新华每日电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金融、民间资本规模越来越大,成为我国整个社会总融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规范发展正规金融机构,管理好笼子里流动性的同时,如何引导、发挥好相当规模的民间资本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但是,由于当前金融管理机制体制原因,民间资本只能偷偷摸摸地开展“地下”融通,甚至演变为高利贷,最后压垮借贷中小企业,造成企业主跑路,金融风险爆发。
因此,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率先把温州充裕的民间资金从“地下活动”引导到“阳光大道”,正式进入金融体系以内,合理合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具有相当大的破冰意义,标志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改革正式破冰。
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路意义。放开民间资本,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是一个全国性问题,带有普遍性。但是,放金融等于放老虎,如果盲目放开,一旦发生风险,后果不堪设想。
采取率先在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的温州市进行综合试验,取得成功经验后,再推向全国,是一个稳妥做法。从这个意义上,温州是率先在给全国探路,试验成功与否,关系到今后全国民间资本的出路和方向。
温州试验试点任务重、责任大。它不仅关系到温州、浙江民间资本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全国,探路的步伐一定要走稳妥。
首先,必须弄清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目的,即规范民间资本行为,将大量的民间资金引导到实体经济中,引导到支持中小微型企业之中。必须切实防止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温州进行民间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导致大量社会游资进入到投机炒作领域,进入到虚拟经济领域;二是防止“试点试验”导致民间金融全面高利贷化,最终酿成民间金融风险,产生不稳定因素。
其次,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要防止重蹈“一放就乱”的老路。放金融等于放老虎,如果管理手段跟不上,当事者各方金融风险意识不高,那么,对金融的盲目放开,放出的这个老虎最终是要吃人的,是要造成巨大社会风险的。温州民间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一开始就要纳入到央行和银监会正规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领域之内,一开始就要规范化进行,就要在严格的试验方案指引下开展,要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债权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引导民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为最终目的。
最后,要重点防范几种风险发生。要防止出现乱设金融机构现象发生。国务院确定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中给民间资本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开了些口子,比如: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等。过去和眼前,这些金融机构都曾经发生过金融风险。有必要严格准入条件、控制准入数量、有条不紊稳妥发展,防止一哄而起造成金融混乱。要防止借助“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而逃避资金监管,非法转移赃款和洗钱现象发生以及造成大量资金资本外流;防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乱集资现象发生。
总之,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释放的是国家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等诸多政策信号,甚至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起航,其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