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的互联网公司更应该改变目前将梦想定格在IPO的短视心态,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谨慎地选择融资渠道,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权衡上市的利与弊,毕竟是否上市并不是评价一个优秀企业的惟一标准。
紧随盛大回购股票交易获股东大会批准的消息,阿里巴巴集团2月21日也宣布回购阿里巴巴B2B(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股票,并提出回购股票交易退市的方案。曾经以“中国概念股”之名活跃于资本市场的互联网企业,为何在此时出现了回购股票退市的情形?
尽管有包括盛大回归A股市场、阿里巴巴以此解决雅虎股权问题和阿里巴巴集团整体打包上市等若干猜测,但这些并非它们急于回购交易的真正原因。其根本动力还在于解决资本权利与经营决策脱节的弊端,从而能够从集团层面对业务进行调整、改革和升级。对阿里巴巴来说,阿里巴巴B2B受限于上市公司的架构,并没有充分参与此前集团内大淘宝、大阿里等大规模业务整合,而随着淘宝和支付宝取代B2B成为阿里巴巴最重要的核心业务,B2B也必须经历在电子商务生态链上的深度调整和重新定位。
盛大的情况也与此相仿。盛大的业务横跨文学、音乐、游戏、旅游、影视与视频几大领域,迫在眉睫的任务是打通产业链,加大对新业务的投资。无论是阿里巴巴还是盛大,这样升级涉及面广、系统复杂、规模巨大的大动作,显然会带来短期利润的下降,只有通过回购交易才能不必顾忌和迎合投资者短期的财报压力。
对于B2B行业本身来说,阿里巴巴的回购交易可谓是一声警钟。现在的B2B模式几乎完全建立在庞大人海战术和营销渠道基础上,而非出自市场本身的推动力,这种低水平的信息分享平台无法支持小微企业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转型迫在眉睫。
而对于此前被上市热烧得火热的整个互联网产业来讲,盛大和阿里巴巴的回购交易则更像是一声响亮的提醒:随着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和应用的不断丰富,互联网企业应该并且也能够寻找到一个长期稳健的发展方式,成长为有足够“造血”能力的公司。
在这样的背景下,新兴的互联网公司更应该改变目前将梦想定格在IPO的短视心态,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谨慎地选择融资渠道,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权衡上市的利与弊,将控制权始终把握在自己手中。毕竟是否上市并不是评价一个优秀企业的惟一标准。(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