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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者如何才能“加薪”

2012年01月05日 13:39: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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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就传出一个让民众欣慰的好消息。1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今年,我国将继续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推进的一个目标,并且已经不是人社部一个部门的行动,而已成为多个政府部门共同的目标。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也提出,今年要尽快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这表明,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让国民分享到这种发展的成果,已经成为一个众望所归的目标。在国家已明确以拉动内需来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的方针以后,只有让民众普遍地增加收入,才能达到这个目的。

  但是,尽管这几年来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呼声一直很高,可从其效果来看,却见效不大。由于收入分配制度的失衡,导致大量工薪阶层人员收入偏低,与富裕阶层的差距越拉越大。这种状况的出现,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经济结构出现了不平衡,以房地产、股票的炒作为代表的虚拟经济,成为人们争相进入的领域,大量先富起来的人也集中于此。而维系国计民生的实体经济,由于不可能像房市、股市炒作那样依靠泡沫的堆积实现财富快速膨胀,因此反而退居次要地位,其职工收入也长期处于收入分配结构的底层。

  由于我国已经走上市场经济轨道,企业大都具有了包括职工工资确定在内的自主权,因此,政府直接插手干预企业工资,比如越俎代庖地给企业制订一个工资标准已经不可能,实际上政府也无法给千差万别的行业确定工资标准。政府能够做的只有确定一个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这个标准只适用于一些技术含量极低的工种,缺乏向全社会推广的可能性。因此,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其实“功夫在诗外”,政府能够做的就是改变以往那种将政策的着力点过于集中于虚拟经济的习惯性思维,大力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在实体经济构成中占有重要份额的民营中小企业。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虽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不敌国有企业,但它们在吸收社会就业方面承担着很重要的功能,提高民众收入,尤其是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其面向的对象基本上就是他们。如果大量的中小企业职工收入能够提高,那么,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就能得到可观的改善。长期以来,由于政策的偏差,政府在市场中逐渐产生了利益,而这种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又是通过政府支配的国有企业来体现,民营中小企业则很难像国有企业那样,直接得到政府的倾斜性政策。在民营中小企业难以与国有企业展开充分市场竞争,只能从市场“边角料”赚取一些蝇头小利的情况下,企业的持续性经营面临很多困难,即使想提高职工收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正是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的一个制度性瓶颈,同时也形成了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个着力点。

  很显然,虽然政府不可能直接指挥民营中小企业提高职工工资,但是,政府可以通过对中小企业加大政策性倾斜的力度,间接地让民营中小企业不断地提高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从而给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去年,政府已经通过减免税收、调整银行信贷方向等财政和货币手段,来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今年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沿着这个正确方向,继续推动民营中小企业在我国实体经济构成中扩大市场占有率。只有民营中小企业有了足够的生长空间,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才有了保证,政府所期望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才有希望从蓝图转化为生动的现实。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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