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与地方关系应依法而治

时间:2011-12-23 14:55   来源:长江日报

  19日,中海油珠海横琴天然气处理终端附近海底天然气管线出现泄漏。有报道称,此前中海油擅自改变此地天然气管线规划。为管道改线问题,珠海市政府与中海油曾有过激烈争执,珠海就此事上报过国家安监局。

  2006年11月, 中海油与珠海签署天然气项目建设框架协议,中海油在珠海横琴建设天然气终端,将南海东部的番禺、惠州两个油气田的天然气资源,通过海底管道输送到珠海横琴进行处理。中海油在施工时,发现原规划管线工程量大,因而擅自更改,留下泄漏乃至爆炸的安全隐患。

  这又是一起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的争执事件。今年5月,有媒体报道,贯穿整个兰州市中心城区的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油污总干管,早在2004年即被认为超过了使用极限。然而,对于管线何时报废以及报废后中石油兰化公司工业污水的出路问题,甘肃省、兰州市两级政府与中石油兰化公司方面,博弈持续了近7年之久仍无结果。

  一直以来,央企和地方的关系比较微妙。一方面,地方争相欢迎央企在本地落户或者上项目,央企实力雄厚,投资一般都比较大,可以极大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央企如何行事,地方没有管辖权,有时候,甚至是双方都相互制造一些麻烦,带来一些不便。事实上,中央在地方的其他性质的单位,比如科研院所、高校等,与地方也是处于这种微妙关系。

  我们看到,当央企与地方在某个问题上发生争执,双方往往互相拖延,僵持不下,即便这个问题给当地民众造成重大影响,甚至关系到当地公共安全,问题的解决也难有进展,或者往往只有等待更高层级的权力介入。这无疑是不正常的现象,人们从中可以窥见社会治理的某种状态。

  我们常常说要依法治国,依法管理。依法管理意味着所有社会主体都要受法律规范的约束,所有社会主体关系都要依据法律来协调。事实上,在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企业可以起诉政府,政府也可以起诉企业,包括央企。也就是说,央企和地方政府相持不下的局面,应当在法律框架下来寻求解决。

  很多事例都说明, 解决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事业单位的争端并没有完全走上法治轨道,仍然习惯于用权力来解决争端。如果法治相对健全,央企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可能不会那么难处理。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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