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就河北兴茂轮胎公司在遭遇美国向其征收14%反补贴税而申诉一事作出了一个历史性的裁决,认定美国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根据这个裁决,自2006年美国商务部重启对中国出口企业反补贴调查以来作出的几十宗反补贴调查,均不符合美国现行法律,有可能推倒重来,约80亿美元的中国涉案产品可能都将摆脱美国设置的反补贴障碍,从而直接有利于中国产品出口恢复生机。(《第一财经日报》12月21日)
这自然是一个让中国出口企业兴奋的好消息。自2006年11月30日美国发起对中国铜版纸出口的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以来,中美贸易就一直纠纷不断,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美国为了自救,加大了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双反”行动,使中国企业的出口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最近几年来,我国在对外贸易中的产品出口量持续下降,沿海一批以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出现了严重困难。美国设置的这一贸易壁垒一旦拆除,自然让中国出口企业扬眉吐气。
但是,美国巡回法庭作出的这个裁决,却是以中国还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为前提条件的,这显然与中国所追求的目标不相一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放弃了政府管理经济的计划经济模式,尤其是在10年前加入WTO以后,中国更是加大了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力度和速度。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先前对中国作出反补贴制裁,其依据也是因为所谓的政府补贴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现在,如果中国接受美国巡回法院的这一裁决,显然就暗含了中国必须接受美方强加给我们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样一顶帽子。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在发展中对出口非常倚重,并将其作为推动GDP增长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此政策导向下,中国的出口贸易一直保持着高增长,并且涌现了一大批以对接海外市场为主要业务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但是,这种单一的出口导向政策却掩盖了国内市场消费力量不足的矛盾,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支持出口企业做大业务,向出口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国家也对一些出口产品实施出口退税政策。这种政策产生的结果,虽然确实收到了外贸出口量增加的积极效果,也解决了相当数量的社会就业问题,但却使我国经济增长对外贸产生了过多的依赖,放松了振兴内需市场的紧迫感。同时,高额的财政补贴和出口退税导致国外消费者享受到了中国的低价产品,国内市场的产品价格反而高于国外市场。最近几年出现的国际贸易摩擦,固然有美国等国出于自私的利益追求而转嫁危机的动机,但中国也确实应该从这种摩擦中看到自身所存在的不足。
坚持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是中国坚定不移的既定国策。真正的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必须受到高度限制。美国巡回法院基于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作出的这个裁决,也从一个侧面给中国提了一个醒,我们不能只接受美国法律对中国企业的支持而无视它对我们经济体制的判断。因此,必须看到自身经济结构存在的严重缺陷,进行彻底的改革。这种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逐步取消政府动用国家财政给予出口企业的财政补贴,逐步取消目前仍在一些行业实施的出口退税政策。中国企业必须放弃躺在政府的怀抱里成长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真正的话语权,从而使中国的出口贸易保持有效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