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国资委发布了《央企2010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表》,亮出了2010年央企的“成绩单”。102家央企去年资产总额达到244274.6亿元,净利润总额则为8522.7亿元,此外,央企去年上交税金总额为14840.4亿元,比上年增长31.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以净利润1241.8亿元成为“最赚钱央企”,中移动、中海油、中石化的净利润则紧随其后。(10月23日《东方早报》)
央企净利润如此之高,从何而来?国资委报告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企业为例,将其原因主要归功于这三家企业“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有学者却称,石油巨头大赚特赚,除了油价飙升,背后还存在着国家大规模投入以及国内产油成本的不透明等因素。
当然,要关心央企惊人利润从何而来,更要关注这些惊人利润流向何处。
首先,向国家上缴红利。众所周知,自1994年分税制度改革以来,国企长达13年不上缴利润。直到2007年,国家推出《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才成为历史。根据相关规定,国企上缴利润比例有三类:第一类是具有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5%;第三类为国家政策性企业,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去年财政部发布的报告显示,2009年,央企上缴红利约为总利润的十分之一。净利润如此之高,上缴的红利如此之低,难怪老百姓质疑央企赚的钱花到哪里去了?
其次,向股东分红。上市公司既然向投资者融资,就有向投资者分红的义务。以中石油为例,按当初约定,中石油每年拿出净利润的45%向股东分红。向股东分红,并无不可,但不能搞“内外有别”,肥水光流外人田,对国内投资者像个“铁公鸡”。据报道,中石油在海外上市时,融资金额为29亿美元。仅在2005年,中国石油就向海外投资者派发了总计600多亿元人民币。但是,“国外的分红率一般平均在8%左右,国内A股平均不到3%。”以至于有人感叹,中石油对国内小股东的回报率比一年期银行存款利息还要低(3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最后,留给自己支配。一般来说,留给自己的应该用作再企业发展、再投资,提高企业的再生产能力等等,比如,中石油的利润,用于油气勘探开发、炼制、加工、销售等主营业务。但是,有没有用作企业发展,老百姓享有知情权。从审计等监督部门的披露以及媒体的揭曝看,一些央企存在过度福利现象,甚至涉嫌腐败。比如天价酒事件等。
如果不弄清央企惊人利润的流向,央企利润未必能用在刀刃上。基于此,央企上缴给国家的红利比例应该再高些——— 财政部已经表示,将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此外,还应强化监督,确保这些利润不被侵吞,不能变成某些人的拉菲酒,变成违反规定的过度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