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制度在睡大觉,太可惜了

时间:2011-09-08 14:00   来源:工人日报

  好制度总是一点一滴改进完善的。与其被动地等着消费者上当受骗后气冲冲地来投诉,如果有关部门能从源头上,比如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考核上,做得更实在,让“黑名单”的警示效果更明显,帮助消费者少上当、别上当,同时引导维修企业规规矩矩做生意,那么,势必事半功倍

  本报9月6日一则《机动车维修“黑名单”制度名存实亡》的报道,说的是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于8月3日公布了2010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1062家机动车维修企业上了“黑名单”,被给予通报批评。一个月过去,记者随机调查10家企业发现,只有两家店员知晓有该评选,很多店员并不知晓本企业上了“黑名单”、信誉资质被降级,而大多数消费者同样被蒙在鼓里。

  许多消费者对汽车的专业知识了解有限,对于汽车维修和服务质量的判断,只是凭借对其店铺面积大小、装修是否富丽、工作人员穿着等感官认识进行甄别。按说,由政府部门出面、专业人员评定的企业质量信誉结果,理应成为消费者的服务指南。

  遗憾的是,好制度却基本躺在那里睡大觉,“黑名单”沦为了“稻草人”——许多网站转载本报消息时,在标题上加上了“北京”字样。其实,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是在全国同时开展的,且企业不重视、消费者不知晓的情况是各地普遍现象。北京市交通委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透露,“对于考核办法,北京是执行得比较好的,坚持每年在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网站公示不合格企业名单,很多省市压根儿没公开过评定结果。”很多省市也没有为企业颁发考核质量信誉等级标识。不公示,尤其是没有以明显标识方式公示,消费者也就无从知情。那些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在缺乏公开监督、严格监管及严厉处罚的情况下,便可以更加大胆,甚至放肆。

  “黑名单”制度源于2006年底颁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全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章守纪以及环境保护和企业管理等考核,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出台这个考核办法,旨在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完善市场竞争。由此延伸出的“黑名单”制度安排的初衷,是出于维护消费者权益,表达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而且,这项制度还具备一定的前瞻性、预见性。中国汽车市场爆发性增长,是“黑名单”制度出台两年后发生的。只不过,汽车业的增长过于爆发性,以致于与此相关的管理跟不上趟儿。

  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2010年,我国全年汽车销量为1806万辆,稳坐全球第一宝座。同时,机动车服务业蓬勃兴起。但这个迅速膨胀的新兴行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汽车消费者投诉量连年攀升。一些企业将翻新车、事故车当做新车出售,涉嫌消费欺诈。一些企业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中,乱收费、价高质差等现象十分普遍。而消费者的投诉内容,正是“黑名单”制度中考核汽车维修企业的主要指标之一。

  同时,据一些企业反映,该行业税制定位有偏颇,税率过高。在较重税负的挤压下,汽修企业利润率过低,客观造成了企业发展局限。规模过小、人员素质低的企业,极易产生维修服务违规操作的本能冲动。

  好制度总是一点一滴改进完善的。与其被动地等着消费者上当受骗后气冲冲地来投诉,如果有关部门能从源头上,比如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考核上,做得更实在,让“黑名单”的警示效果更明显,帮助消费者少上当、别上当,同时引导维修企业规规矩矩做生意,那么,势必事半功倍。而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更加科学合理、严谨细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与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联手;同时,还需从行业可持续发展设计,改善汽修小型企业生存发展的环境。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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