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是企业发展的第一步

时间:2011-08-18 13:23   来源:长江日报

  近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议,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武汉市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专项奖励。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商标注册量居第六位,市场主体拥有注册商标数居第九位;我市平均11.29户拥有1件注册商标,低于全国10户拥有1件的平均水平,而我市的驰名商标数量仅15件,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垫底。

  从公布的数据来看,武汉市商标注册量,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这得益于城市经济的整体规模较大;市场主体拥有商标相对数较低,则显示了武汉人商标意识的缺失。从武汉市发布的《2010年武汉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中可以看出,上年6月份公布的武汉纳税百万元以上民营企业百强中,竟然有48家企业没有注册商标。“精武鸭脖”、“黄鹤楼”等武汉品牌频频被外地企业抢注,武汉企业在商标意识上的薄弱亦可见一斑。

  商标是由古代工匠们将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制成品上演变而来,在商业社会中作为个人或企业,生产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它是法律对个人或企业专属知识权利的保护。商标不仅可以阻止假冒者的不正当竞争,也能在消费者中起到宣传推广的作用,可谓是现代商业活动的基础标识。曾有人断言,即使一把火把可口可乐的所有资产烧光,可口可乐凭着其商标价值,仍能重新“复活”。

  中国传统商业中的字号、招牌,与商标的功用有相似性。商品或服务以口口相传、约定俗成的方式被公众知晓,也能起到商标的作用,比如提起武汉的知名小吃,人们自然会联想到老通城豆皮、蔡林记热干面、五芳斋的汤圆,但这些小吃的特点如果没有被标记下来,形成的品牌价值就只是一个市场概念,不会受到法律保障。

  现代商业告别了传统的商业模式,企业竞争的核心已经由产品质量竞争上升到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竞争,商标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凡是谋求长远发展的企业,都应该在产品或服务产生的初期尽早注册商标。反之,一家企业,即便品牌再好,商标知名度再高,如果没有注册,到头来就可能“为他人作嫁衣”,无形资产不断受到侵害。

  武汉企业在商标意识上的薄弱,对武汉工商业的整体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比如武汉的知名品牌“精武鸭脖”、“周黑鸭”,在发展初期时市场预期不明,没有及时注册商标,产品发展壮大后不得不耗费很大精力和资源用于抢夺商标、维权打假中。又如“九牧王”、“匹克”等知名品牌,曾经也是从代工做起,与武汉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但是,这些企业有较强商标意识,注重产品附加值,最后成功转型,成为行业的龙头企业。反观武汉一些企业,依旧维持在低水平的竞争中。

  为了鼓励企业注册商标,武汉市已经建立了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并且对获得商标认定的企业,也将给予相应奖励。政府的努力值得肯定,也要看到,政府主要起到规范、引导的作用,商标战略的有效实施最终还是要依靠市场主体即企业自身品牌、商标意识的转变与加强。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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