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因收费太滥受到监管层关注。前天,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服务价格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从7月1日起免除11类34项服务收费(详见昨日本报B47版)。
监管部门要求银行规范收费,体现了对消费者利益关注。但银行业乱收费饱受诟病的,大多集中于跨行提款与查询等收费项目,而非本次文件所指的开户与销户、代发工资退休金等基础金融服务。事实上,本次列明免费的项目,很多本来就不是收费项目,这样所谓的“免除收费”的手法只是徒有虚名,监管部门的做法难免游离于表面。而从根本上规范银行业收费,还需从打破金融业体制内垄断着手。
事实上,国内银行在收费方式与合同条款订立方面具有强大的话语权。此前无论是跨行提款费开征还是上调,皆经历了大型国有银行高调提出后,各中小银行逐步跟进的轨迹,各银行间似乎已形成隐性的利益联盟。近期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深圳、广州与郑州等地购房者在今年春节前后接连遭遇了银行“反价”:多家银行忽然取消了数月前承诺的首套房八五折优惠利率,改为按基准利率上浮15%的标准放贷。如此不容协商的“变脸”,让房贷客户的借款成本陡增。当然,银行对于每次费率的提高似乎都有理由辩解:跨行取款费提高是因ATM机设备维护费用增加;而向贷款客户“反价”则是因当下贷款额度吃紧。显然,银行单方面的申诉理由难掩众口,毕竟运营成本费用直接转嫁客户的做法有待商榷;出尔反尔的利率标准也有违商业诚信准则。但遗憾的是,银行客户的反驳之声甚弱,被动接受银行业“潜规则”往往成为最终结果。而银行服务收费越来越高,相应的服务水平却并未同步跟进。银行柜台窗口偏少、服务态度冷漠、排队时间偏长等现象一直广受诟病,但认真改进者寥寥。
其实,各银行“慢待”客户的底气,源于当下金融市场竞争压力的弱化。一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都是由国家信用代为承担了存款保险责任。其结果是,商业银行利用国家信用放大了自身信誉水平,以低成本博得了广大客户的高信赖,不规范收费等道德风险由此放大。与此同时,银行等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国有资本几乎“独掌天下”。这固然有助于主管部门防范金融风险,但与垄断相伴的低效率运营也掣肘了金融市场的发展进程,广大客户的切身利益难免受损。
因此,主管部门与其对银行各项收费逐一排查、投入大量精力进行监督,不如放行市场调节机制走入金融领域,对乱收费行为设立釜底抽薪式的防范机制。从发达国家的相关举措看,利用存款保险制度防范金融风险十分有效。该制度是指由存款性金融机构共同建立起一家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并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在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中,包括美国、欧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在维护市场稳定和担当处置危机的操作平台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以此观之,若在国内开行存款保险制度,将大大减少因银行倒闭而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同时让中小银行自身的信用获得保障,从而降低了中小型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的门槛,为民营银行大规模开闸提供了条件。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再以商业利益为诉求去收费,就会受到市场内部竞争机制的约束,其在收费和履行合同时也才能够真正深思熟虑。
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有人大代表透露,目前存款保险条例已上报国务院,有望在两年内出台。金融领域市场化保险机制的破题,有望缩小银行随意收费与违约的空间。(马红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