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PI指数同比上升5.1%的节骨眼上,兰州执行一个两年前的听证会决定,将天然气价格上调如此大的幅度,已经背离了国家发改委的指示精神,显然不是“审慎”的态度。
据媒体报道,甘肃省兰州市近日在未召开听证会,只召开了一个座谈会的情况下,就正式上调天然气供热价钱达30%之多。
在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之后,昨日,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2008年曾召开过听证会,已经通过了天然气涨价的决定,现在只是执行两年前的决定。
一次听证会的法定有效期到底多长,我们从有关规定中暂未查实。但从常识来说,一个长达两年不曾执行的听证会,也早该过了有效期,毕竟外部环境也已经今非昔比。兰州以此理由舍弃听证会,操办一个座谈会,其背后自然有路人皆知的理由。
说句实在话,尽管许多时候听证会流于形式,往往并不被公众和舆论寄予很大希望,但此次兰州市忽略听证会的形式,仍然走得过远,超出公众的忍耐限度。对此问题,兰州市有关方面此前表示,顺着“上游调价”而调价“可不举行听证会”,且不说这种解释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相悖,“上游调价”与否,仍然是官方单方面垄断话语权,最终的结果,只怕是所有涨价项目都“可不举行听证会”。因此,这种说法难以服众。
事实上,根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在不久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通知精神,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并特别指出水电气等涨价要慎重。
上周末公布的经济数据显示,11月CPI指数同比上升5.1%,已创两年来新纪录。严格控制包括水电煤等公共服务价格在内的物价上涨,确保民生需求和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共同的需要和认识。
兰州市有关方面在这个节骨眼上将天然气价格上调如此大的幅度,已经背离了国家发改委的指示精神。如此大幅涨价而拉出一个两年前的听证会“垫背”,显然不是“审慎”的态度。
面对物价上涨严重的大环境,各部门都在积极应对。日前国务院刚刚修改有关规定,加大对乱涨价行为的处罚力度,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还将“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等市场行为作为惩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