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富于民,无疑是当下最时髦的名词。探求藏富于民的途径,是依靠“雁过拔毛”的垄断企业,还是寄望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大多数人恐怕更倾向于后者。有数据也可以证明这一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
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却一直面临着税费负担相对较重的问题,这严重制约其“健康茁壮成长”。最近有一份调查显示,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上千。诸如中介服务费、各种评比、报刊征订、行政许可费、强制性的中介服务费等各种各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企业造成负担排在前三位的,则依次为环保部门、行业协会、质监部门。
这是社会各界多年来为中小企业高喊“减负”以来,官方出具的最为详细的一份税费负担报告。可能很多人和笔者有一样的感觉,知道中小企业负担重,但没有想到有这么重!各种各样的部门、协会都在从中小企业身上搜刮“油水”,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让人应接不暇,我们不得不感叹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之艰难。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国家为解决中小企业不合理负担问题所做出的努力。国家基本上每2—3年就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性工作,期间采取了上收审批权、公布取消收费目录、组织监督检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但是企业减负工作仍然未能走出“治理—膨胀—再治理—再膨胀”的周期率。
究其原因,首先,一些中介服务组织、协会或者学会,本身并不是政府机构,但是在我国现有行政体制下,这些单位都有政府背景。中小企业为了自身发展,怎能得罪他们?对于他们的收费只能乖乖就范。其次,即便国家通过几次专项治理工作,清理了一些不合理收费,这些协会还会绞尽脑汁想出其他名目的收费项目,继续盘剥中小企业。
更重要的是,就像中小学生“减负”受到高考制度的制约举步维艰一样,中小企业“减负”也面临体制上的掣肘。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待完善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权利过大、过于集中,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插手得过多,更有甚者,还妄图从企业中获得好处。
所以,为中小企业“减负”绝不仅仅是清理违规收费那么简单,更应当加快政府职能的转换,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如果说30多年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多来源与政府的正确决策和高效运作,那么未来中国的发展则应当依靠企业的发展。进一步说,禁止违法增加中小企业负担,规范政府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就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若如此,藏富于民的目标将不再会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