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IPO改革,出手不能太温和

时间:2010-08-25 10:31   来源:环球时报

  酝酿已久的IPO(新股发行)后续改革近日终于提上了议事日程。中国资本市场的IPO自去年重启以后,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步推进,特别是创设不到一年的深圳创业板市场,通过接连不断的IPO,目前上市公司已超过百家,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投资市场。


  从去年开始的IPO改革,管理部门坚持的是“市场化”的发行原则,这本来值得肯定,但由于管理层在改革实践中仅仅坚持了在IPO定价上实行“市场化”改革,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则一如其旧,导致有机会进入IPO市场的企业普遍能够以畸高的发行定价完成募资,资金超募严重。这造成新股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情况接连发生,投资者损失巨大。


  一年多来的实践已经证明,目前IPO中实行的“市场化”存在严重缺陷。那些能够进入发行渠道的企业并不是通过市场“无形之手”遴选出来的,而是由证监会下属的发审委这个“有形之手”挑选出来的。而这些企业进入发行渠道后,由于发行公司和其保荐机构占有充分的话语权,两者在利益驱动下有充分的理由合谋操纵定价,因此造成了IPO定价普遍超高、上市后迅速“破发”的局面。这使市场陷入了严重的不公平:一是未能通过权力之门的申请发行企业与侥幸通过权力之门的申请发行企业之间的不公平;二是发行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因此,这种“市场化”并不是真正的“市场化”,充其量是戴着“市场化”帽子的一种权力经济。


  IPO领域的这种不公平状况持续已久,已经使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行与交易两个领域出现了严重失衡。IPO重启一年来,全球经济处于复苏上升通道,全球股市也逐步向好,唯独A股市场一直在低位徘徊,股指甚至创下新低。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虽然错综复杂,但放任发行市场的高价圈钱导致市场资金枯竭,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很显然,对IPO进行的后续改革,其重点必须落在改革目前的新股定价机制上。然而,从证监会目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上看,它只对原有的发行制度进行了一些技术上的小修补,比如引入网下配售摇号制度,扩大询价机构范围,增加定价透明度,但对由发行公司和保荐人合谋定价的机制却未有触动。如此改革,IPO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可能得到彻底改变。


  改革是对以往工作中的某些不足之处作出否定,而不是仅仅进行一些技术性的小修小补,因此,管理者应正视IPO领域存在的严重问题,抛弃不切实际的“伪市场化”迷思,抓住目前新股发行领域的要害问题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编辑:栗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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