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地下达了今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强调停止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项目的审批与核准;国家税务总局也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和企业的税收征管,密切监控相关行业和企业依法纳税情况,通过税收来促进节能减排。这是严格控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任务仍很艰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一季度,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6大高耗能行业增长均有所加快。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确保“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得以实现。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首先必须做到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把项目审核管理关、项目审批程序关、“两高”产品出口关。还要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监管;坚决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规定限额的单位收取惩罚性电价;严肃查处违规乱上项目、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严重浪费能源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则要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这类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