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振作精神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李克强总理说得好:我们出台的这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都是普惠性的,只要企业活着,就应该享受各种优惠待遇政策。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是一项刚性要求,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相当部分企业未享受到优惠政策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各项优惠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帮助企业真正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考察全国市场运行与流通发展服务平台时指出,相当一部分企业因为没有提出申报或尚未复工复产,没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疫情期间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阶段性税收减免、延期缴纳或减免社保费、水电气价格优惠等。企业只要活着,就该享受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把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切实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和各地出台了大量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地实施,为相关企业疫情期间坚持生产经营以及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和帮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过,有的企业因为尚未复工复产,有的企业态度消极或不了解政策而未提出申报,因此没有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总体上使优惠政策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支持保障作用。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有的企业日子很不好过。中央和各地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目的就是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形成政府、社会和企业共渡难关的局面。这些优惠政策、扶持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能否成为企业战胜困难的重要力量,还需要企业自身的积极配合和努力。如果企业自身不努力、不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就可能“落空”,难以转化成稳定经济增长和居民就业的根本力量。
因此,企业不能只看到困难和风险,更要看到政策扶持企业、与企业共渡难关的决心和诚意,看到优惠政策、扶持政策是企业可以依靠的强大力量。中央和地方已经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企业就要积极用好、善于用足这些优惠政策,让政策“托”着企业游到岸上,让政策“拉”着落到地上,在政策支持扶持下积极主动生产复产,振作精神奋发作为。
李克强总理说得好:我们出台的这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都是普惠性的,只要企业活着,就应该享受各种优惠待遇政策。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是一项刚性要求,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相当部分企业未享受到优惠政策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各项优惠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帮助企业真正享受到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
2003年抗非典期间,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我国企业也都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中央和各地也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有力支持、帮助企业走出困难。实践证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以特殊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脱困,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做法,这次政府出台系列政策对冲疫情影响也不例外。这里面很关键的一点,就是企业自身也要主动适应政策需要,争取最大限度运用和享受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尽快脱困走上正轨,并迈上新的发展台阶。
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央和各地出台的优惠政策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实、内容之丰富,都超过了2003年和2008年两次的政策措施。这也充分表明了中央和各地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的决心和能力。相应的,企业对此一定要“领情”,而不能自己失去了信心,更不能自暴自弃。企业在逆境中寻找机遇,在矛盾中寻找出路,在困难中寻找突破,并把各种优惠政策用好用足,政策的利用效率就会大大提升,政策与企业的互动也会更加和谐。
“企业只要活着,就该享受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这首先是政府要做的工作,其次也是企业自己要做的事情。企业一定要坚强地“活着”,并通过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活”得更好。
本报特约评论员
[责任编辑:杨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