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体经济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新知新觉)
金融是经营信用、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金融治理是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明确了健全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点和方向。应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大力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融资结构。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投资等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服务支持体系,为产业发展、城乡区域发展、绿色发展等提供精准金融服务。我国传统上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在促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对创业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适应性欠佳,而且容易出现经济越发展杠杆率越高的问题。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结构性去杠杆的背景下,应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着力发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大力调整优化融资结构。
围绕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调整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改革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信贷指引,推动绿色消费信贷,发展绿色债券,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探索金融服务新模式,努力实现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
围绕服务金融体系高效安全运行,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是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和强化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应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优化设施布局、健全治理结构,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特别要加强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推动相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健全及时反映市场运行和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促进管理信息共享,强化关键信息设施安全保障,确保金融体系高效安全运行。
(作者为国务院研究室国际司司长)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10日 09 版)
[责任编辑: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