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杰
湖南宁乡县出名了。8月23日,网上流传一份当地关于融资担保函作废的声明,文件直接宣布,2015年1月1日以来由宁乡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所有担保函、承诺函全部作废。第二天,针对此事引起的社会反响,当地又决定收回该文件,并向社会致歉。
当地的做法虽然不能说是一蠢再蠢,却很明显是一错再错。这背后,是今年以来财政部等多部委连续发布了50号文、87号文,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地方政府部门以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形式为政府性融资平台提供担保,实际上并不少见,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现象。这种做法轻则不规范、重则可能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也是三申五令,进行监督规范。
不知宁乡县此前出具过多少担保函,但这么做无疑不合规范,是错误的地方政府行为。明面上,宁乡县这次宣布所有担保函作废,是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但这么做又过于简单粗暴,不仅有违契约精神,也有损于政府公信。
在原先的举债融资行为中,地方政府出具了担保函,也就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负有法律意义上的责任。如今以一纸公函,说担保函无效就无效,说不负责就不负责,这简直是开国际玩笑。如果都像当地政府这么做,还要协议做什么,法律又有何约束力?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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