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大陆观察

燕赵晚报:放宽无证无照经营应实行“清单式管理”

2017年08月25日 11:19:00  来源:燕赵晚报
字号:    

殷国安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办法》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8月24日《人民日报》)

  从市场监管的角度看,无照无证经营确实需要管理,但如果监管太严、用力过猛,也可能误伤好人,让那些困难群众的谋生手段难以施展,甚至影响他们的生存。因此,对于无照无证经营的监管,通过出台法规,划定允许无照无证经营的“势力范围”,就是一个良方。它一方面为权力的行使划出禁区,让权力不能在这个“圈”内逞能;同时也为经营者划出“保护区”,他们只要在这个区内就不必担惊受怕了。

  “不属于无照无证经营活动范围”到底有多大?《办法》规定了上述两条。应该说,这两个方面的规定都是非常原则的叙述。最后的落实都需要结合本地实际;而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对于气象万千且千变万化的市场,到底哪些经营活动“不属于无照无证经营活动范围”,是需要逐个对照并且得出结论的。这里,执法者需要界定清楚辖区的经营活动的性质,才能准确执法;行政相对人也需要界定自己从事的经营活动,才能清楚自己是否属于“保护圈”的“良民”。而这样的时候,解释权似乎在执法部门、监管部门,这显然是不行的。因为我们要假定权力具有扩张性,他们总想把更多的对象纳入自己的监管范围。因此,对于“不属于无照无证经营活动范围”仅有原则规定还不够,需要更具体的经营行业或项目的名录,必须实行“清单式管理”。

[责任编辑:郭碧娟]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


Powered by Tengine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