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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财政承担殡葬费具有示范意义

2017年08月24日 10:26:00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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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龙

  沂蒙山区腹地的山东沂水县实行的殡葬费用全免政策:今年5月10日起,对具有沂水户口、在沂水去世的居民,殡葬过程中涉及的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盒费和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全部免除,逝者统一安葬在公益性墓地,相关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据8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作为一个经济不算发达的“普通县”,殡葬费用由财政兜底,绝对是一个“大手笔”。据当地有关部门测算,当地每年大约有8000人去世,仅基本殡葬服务费和墓穴费两项,县财政每年就可为百姓减负近2000万元。而百姓减负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县财政“紧缩”,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而此举却给老百姓带来大实惠。

  首先,能够为老百姓切实减负。要知道殡葬费是一个家庭的重要支出。在当地,办丧事中的酒钱、孝布钱和鞭炮钱、棺材钱、墓碑钱等,平均花费3万元左右,相当于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推行全民惠葬政策,大大降低了普通百姓家庭丧葬开销。

  其次,有助于净化社会风气。据悉,“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畸形殡葬消费愈演愈烈,是政府推出这一政策的直接原因。财政承担殡葬费,不仅让农民的负担减下来,也让大操大办现象得到遏制。

  其三,有助于土地集约利用。县财政投入5000万元兴建公益性公墓,且自愿把旧坟迁到公墓的逝者家属,也可享受免费政策。从长远来看,此举能够大大纾解“死人与活人抢地”的尴尬。

  综上所述,沂水这一政策既减轻了群众负担,又节约了土地资源,净化了社会风气,还保护了生态环境。于各级政府而言,通过设身处地为老百姓做实事,赢得了民心。财政承担殡葬费用,看似财政亏了,实则是一项多赢的投入,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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