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朱朝项目,从项目招投标到项目建设再到项目验收,经过6层“拔毛”之后,项目资金落地仅三成——“拔毛率”高达68%,项目完成度不足23%。省、州、县多个层级的干部涉案其中。
在这起案件中,“硕鼠”内外勾结、疯狂造假、上下其手,导致实际投资的1071万元中竟有677.99万元被层层克扣。本该严格规范使用的扶贫惠农资金,竟然沦为少数人觊觎套取的“唐僧肉”,最终苦了百姓,也极大地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这起极端恶性案件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发人深省,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不法分子之疯狂,“拔毛”手段之恶劣,令人瞠目结舌。从披露的案情来看,从招投标、施工转包、工程监理,再到竣工结算、投资评审和项目验收,这个涉农项目的关键环节几乎全线失守,直到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湖南省纪委牵头开展联合调查,这其中暗箱操作、监守自盗的各种猫腻才浮出水面。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湖南省水利厅督查发现,这个项目施工中存在随意变更地点、工作量没完成、质量达不到要求等问题。当地对这些问题未做任何整改,但省、州、县三级验收组还是通过了验收。由此可见,整个所谓验收过程彻底变成了“走过场”“过家家”,党纪国法则直接被粗暴践踏了。
应该说,对于规范涉农资金运用,我们并不缺少相关制度安排。但从基层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制度防火墙之所以屡屡被任性突破,关键原因在于制度刚性没有得到严格落实,相关规则一再被“弹性操作”“灵活变通”。尤其一些本来负有监管之责的党员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竟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同流合污。
面对深刻教训,我们必须下猛药治沉疴。首先,对敢于“拔毛”的黑手,必须加大惩处力度。作为“群众身边的腐败”,“雁过拔毛”式腐败直接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各种“蝇贪”比“大老虎”更令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保持严厉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对少数顶风作案的党员干部,必须坚决亮剑,顶格处理。
其次,要拓宽内外监督渠道,严格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从花垣县这起案例来看,最令人痛心的是相关监管环节几乎全线失守。我们要从中吸取惨重教训,对监管失职的相关部门严厉问责,督促他们切实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外,在继续深入完善审计、纪检、人大等内部监督方式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创造条件畅通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渠道。
再次,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基层干部道德防线。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之所以频发多发,与少数党员干部被贪欲所惑、价值观念扭曲直接相关。因此,除了划定制度红线,还必须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党纪法规、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着力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筑高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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