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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家和万事兴

2017年07月05日 08:24: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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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家庭不仅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基本物质保障,而且为人的精神生活提供了重要环境。人生的幸福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家庭的幸福。因此,家庭是生命的摇篮、情感的港湾、文明的载体。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和万事兴、天伦之乐、尊老爱幼、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勤俭持家等,都体现了中国人的这种观念。”中华文化强调人伦之道,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在几千年的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如尊老爱幼、父慈子孝、夫勤妇俭等,这些家庭伦理道德规范对于维护中华民族的家庭关系和家庭模式、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

  《礼记》说:“父子笃(父子相亲),兄弟睦(兄弟相睦),夫妇和(夫妇相和),家之肥也。”所谓“肥”,即健康、和谐、融洽之意。在我国先贤看来,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的角色,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责任,所有角色互相配合才能成为团结协作的整体。当然,家庭之中难免会有矛盾,这就需要协调。协调得好,大家都心情舒畅,同心协力发展事业、发家致富,培养子女健康成长,这就是“家和万事兴”。

  家庭关系的重要协调和保障机制之一是孝道。“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孝道的基本内容是父慈子孝,它在社会道德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得到普遍奉行。由孝道形成的浓烈家族亲情,对家庭稳定乃至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孔子认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把“孝”的准则诉诸报恩的情理。饮水思源、知恩图报,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懂得报恩是一个有教养的人的必备品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华文化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不是像宗教那样通过教堂而主要是通过家庭来培育这种品质。“立爱自亲始”“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强调从报父母养育之恩开始,再推扩到报师长提携之恩、朋友知遇之恩、国家培养之恩等。亲情之爱犹如投进湖面的石子,荡开的层层涟漪由近及远。传统的孝道还要求子孙继承祖辈的志向、理想及其崇高事业,弘扬祖辈的进取精神和坚韧品格。这是家族乃至民族发展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重要精神纽带。

  家庭关系的另外一个重要协调和保障机制是夫妇之道。夫妇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对待夫妇关系的态度是衡量一个人乃至一个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要标准。《中庸》有云:“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认为君子之道首先体现在夫妇关系之中,夫妇之道与天地之道是相贯通的。历史上,男尊女卑的现象在汉唐时并不明显,宋明以后问题才越来越严重,这当然是需要批判的。但即便在封建社会,也有许多忠于爱情、富不易妻的真君子。如东汉时期的宋弘、唐代的尉迟恭,不娶皇族之女,不休患难之妻,“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典故成为千古佳话。汉代隐士梁鸿与其妻孟光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故事,更是脍炙人口。这些事例对今天的中国人仍有很强的启示和借鉴意义。西方文化有重视个人自由与权利、忽视个人责任与义务的倾向,容易造成家庭的不稳定。而重视夫妇之道与家庭和谐,则是中华文化的一大优势。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没有稳定的夫妇关系,就不可能有稳定的家庭;没有和谐的夫妇关系,就不可能有和谐的家庭。对传统夫妇之道进行合理扬弃,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7年07月04日 07 版)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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