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大陆观察

法制日报:商品质量不能线上线下有别

2017年06月29日 10:46:00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原标题:商品质量不能线上线下有别

  经营者请别再对线上线下商品玩“双标”了,须知唯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的真心喜爱

  6月28日,中消协发布的《部分商品线上线下质量、价格调查报告》指出,多数同个商品线下样本价格明显高于线上样本价格;同时,线下商品质量一般好于线上商品质量,反映出个别企业针对线上线下存在质量上的双重标准(6月28日中新网)。

  消费者为何钟爱网络购物?网购的快捷方便当然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不过有时网售商品优惠力度较大,也是吸引消费者线上购买的重要因素。然而,中消协发布的调查报告却显示,一些商品竟然存在线上线下的质量双重标准,消费者本以为线上优惠购买是“赚到了”,实则被引入了“以质量换优惠”的消费陷阱,反而“吃亏了”。

  千万不要小看这种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双重标准,部分无良企业商家可能因此涉嫌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调查报告显示,检测发现多款商品的线上线下质量不一,其中几款线上商品被检测指标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依法应判定为次品或废品,却仍然冒充合格产品在线销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销售以次充好的商品属于欺诈消费者。因此,经营者线上线下采用双重质量标准,尤其是线上销售商品为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已经涉嫌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

  通常,消费者在线上购买某种商品时,对其质量水平的认识和期望,都是以该商品线下销售时所呈现的质量为基础的,而如果线上线下存在质量差异,线上购买的商品就达不到消费者的质量预期,必然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例如:某消费者以线上优惠价格购买了一款商品,使用后可能会发现,线上购买的商品相比线下售卖的商品,容量偏小或质量偏低甚至品质不合格,所谓的线上优惠其实是“以质量换优惠”,到头来非但没能帮消费者省了钱,反而给消费者添了堵。这种情况下,线上线下的商品质量双重标准坑害了消费者,对消费者而言就是一场以次充好的骗局。

  另外,即便线上线下商品的质量差异并不太大,消费者线上购买的商品质量稍次但没达到不合格的程度,经营者也不必为自己的自作聪明之举而欣喜。消费者之所以选择线上购买某种商品,一般都是对该商品的品牌质量相对信赖,如果这种信任被线上商品的低质所击碎,不仅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体验被损害,商家累积的品牌声誉也将因此大打折扣,乃至使消费者彻底失去对该品牌的消费信心。如此一来,商家奉行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双重标准,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将使长期以来的品牌经营毁于一旦,可谓害人又害己。

  总之,经营者请别再对线上线下商品玩“双标”了,须知唯有诚信经营,才能赢得消费者的真心喜爱。否则,若经营者长期以线上线下商品的双重标准来欺诈愚弄消费者,不但逃不过有关部门的监管整治,更不可能永远蒙住消费者的眼睛,最终作茧者必自缚,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责任编辑:郭碧娟]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


Powered by Tengine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