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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遛狗”不再狗患无穷

2017年04月24日 08:37:00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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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该局依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南京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草案)》等。在规约中,列出了物业管理区域的15种禁止行为,包括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大型犬类;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什么时间段内不允许动物搭乘载人电梯,不允许遛狗等,都需要业主来共同约定。(4月22日现代快报)

  随着社会的开放,家人各自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奔波忙碌,有的分别在不同城市工作,相互之间也很少见面。为了减轻寂寞,很多人都养起了狗,有的甚至把狗当“儿子”来养。养狗确实给人添了生活乐趣,减少了寂寞。但由于一些狗主人缺乏责任意识,放任狗狗满街乱跑,追咬行人,或在小区里成群结队打闹吼叫,屙屎拉尿,不仅污染了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还影响了邻里和谐,危及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到城市文明,使之成为一种新公害。

  有关资料显示,全国每年被狗咬伤的有约600万人,被狗咬死的人数在3000人左右。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狗患”,市民怨声载道。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小区物业在绝大多数居民的强烈呼吁下,不得不发布小区里禁止养狗的通告。但一些养狗的居民认为,小区物业根本没有权力发布这样的“禁令”,对此置之不理,我行我素,照养不误。物业由于没有执法权和处置权,感到束手无策。

  现在,南京市制定了《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草案)》,明确在物业管理的范围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大型犬类等。居民实在坚持要养,也只能关起门来养在自己的家里,不能让其跨出家门半步。对于允许饲养的动物,如小型的宠物犬等,也要在绝大多数业主商定同意的时间段内才能出来遛。这样,大大减少了宠物扰民事件的发生。物业管理也就更有底气了,一旦因宠物引发争吵等,谁对谁错也比较容易判定。

  市民拥有养狗的权利,谁都不能干涉和侵犯。南京市制定《南京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其实没有损害养动物居民的权利,只是更好地保护其他业主的权益。业主要养狗,只要没有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只要在自己家里养,不要跑到物管区,不要噪音扰民,是不会有人来管的。但狗跑到门外,整天乱叫、随地大小便等肯定侵犯了小区其他居民的权益,《规约》赋予了物业管理的权利。

  南京市制定《南京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草案)》,虽然不可能绝对杜绝小区养狗等,但肯定会让更多的养狗者更好地管好自己家的狗,不再出来乱撒野,不再让“狗患”成为小区里的“公害”,也会让更多的居民少份烦恼。(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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