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行各业要求公安机关开具的各种证明不胜枚举,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热衷于让群众到派出所开具证明,来规避自己的风险和责任。随着公安部明确派出所不再出具14类证明、6类事项的文件出台,这股热潮终于有所消减。近日,高青县公安局芦湖派出所又有人来开证明,而且这次要求开具的证明是“正经工作证明”(据3月28日《齐鲁晚报》)。
古往今来,人们对美满婚姻最推崇的一句话莫过于“郎才女貌”,非但每一个男人,谁都想娶一位貌美如花的妻子,即使作为男方的父母,势必也会为儿子能娶到与众不同的漂亮媳妇而引以为傲。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女第一次相亲所关注的往往正是对方的相貌和身材。但山东这位准婆婆似乎很奇葩,儿子带来漂亮的女朋友,非但没有讨到准婆婆的欢心,反而让老人对“准儿媳”产生“不正经”的怀疑,甚至为了消除自己的疑虑,荒唐到去派出所要求警察“开证明”的程度,但在这种荒唐甚至“奇葩”的背后,却也不单单是对儿子“相貌平平”的不自信,时下社会某些非正常生态,显然才是让准婆婆产生这一想法的最主要原因。
时下的社会,某些女性为追求“颜值”几乎已经达到疯狂的地步,不但随手一张自拍都要费心思去PS过后才对外晒出,为了弥补自身存在的某些“缺憾”,更是不惜耗尽积蓄甚至借贷也要让自己变得“完美”。而另一方面,无论是频传绯闻的演艺界“小鲜肉”,还是社会常见的“小三”,以及每天出入高档会所酒店的“失足妇女”,一个个无不是“貌美如花”,而且从各种传媒流出的信息中,越是颜值出众的女性似乎越容易吃这种“青春饭”,而吃“青春饭”的女孩在很多中老年人的观念中就是“不正经”的代名词。
报道中的山东这位准儿媳,不仅人长得“十分漂亮”,按照准婆婆对警方的描述,每天还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大冷天还穿裙子。特别是让准婆婆感到“心惊肉跳”的是,来家里第一天就毫不避讳地跟自己的儿子同住一屋。既长得漂亮又如此“开放”,对于观念相对“保守”的男方家长而言,想不生疑都难。由此可见,表上看似行为观念“奇葩”的准婆婆,实际上她既是社会生态“逼”出来的一种心理反应,更代表着社会很大一部分中老年人的传统观念,由得嘲笑甚至质疑这种“奇葩”观念和荒唐行为,更不如去认真反思导致这种观念的社会社会生态。
我们中国是具有数千年文化传统观念的国家,尤其是在看待女性的“贞操”问题上,认为性始于婚姻的传统观念在中老年群体中依然根深蒂固,女孩对异性特别对是性的羞涩与忌讳依然被认为是最贤淑的美。尽管这一观念不符合现代社会价值判断,但这绝不意味着女孩的羞涩美是一种过时,我们的观念需要跟上时代步伐,我们可以从中小学就开始普及“性教育”,但这也不意味着就鼓励婚前性行为甚至放纵婚前同居。实际上,现代社会中把结婚和同居仅视为“一张纸之别”的观念并不符合主流道德规范,婚姻不只是表现在男女可以名正言顺的居住在一起,可以合法的生儿育女,更体现男女彼此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虽然现在成年男女同居并不违法,也很难再受到道德非议,但这种既没有责任意识又缺少法律保障的同居,其给双方尤其是女方造成的潜在危害却是有目共睹。
报道中的“准婆婆”之所以对漂亮准儿媳“第一天就毫不避讳地跟自己的儿子同住一屋”感到心惊肉跳,实际上这不但凸显出男孩母亲的善良,出于对女孩受到伤害的担心,同时也不能接受女孩观念上的这种“轻浮”与草率,能如此毫不避讳的和自己儿子住一屋,很难让准婆婆不产生是否“正经”的联想。再加上准儿媳又长的“非常漂亮”,而漂亮女孩通常又具备“不正经工作”的基础条件,在时下的社会生态中,就更无法不让准婆婆为之怀疑和替儿子所担心。
显然,漂亮女孩并不是“不正经”的龌蹉标签,人们喜欢美女,愿意和美女搭讪交往也并非都是心怀叵测,自己儿子能够得到漂亮准儿媳的芳心,母亲更应为儿子感到骄傲和自豪,担心可以有,过度的怀疑甚至闹到需要让警察开证明的程度,未免有些过于焦虑。但准婆婆这种心态的背后所折射出的问题,确有必要引起人们去思考。(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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