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冲着姚明代言并看了产品宣传册才购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而服用后无效,冯某以虚假宣传为由,起诉药房以及姚明,要求药房退还货款88.2元,并赔偿500元。昨天上午,市二中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判决,药房需退还冯某货款88.2元,驳回冯某其他诉讼请求。(3月15日《北京晨报》)
能充当代言角色的基本上都是名人,所谓名人效应亦即如此。因此,大红大紫的演艺人员与体育明星,皆成为商家做广告的首选,动辄就是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代言费,让“代言人”赚足了银两。
姚明属于体育巨星,极具国际范儿,能请到他为产品代言,不是一般商家可以做得到,产品不过硬、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甭想得到巨人的首肯。我不知道姚明为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代言后,究竟拿到了多少代言费,我只知道这一次代言其实很失败。
为什么这么断言呢?从冯某的起诉状来看,这款保健品根本起不到保健作用,换言之姚明的代言涉嫌虚假宣传。奇怪的是,既然法院判决药房退货,说明法院认可了冯某的诉求,那么就不能简单地退货了之,必须满足其正当合理的其他诉求。具体说来,姚明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如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冯某为打官司花费了上万元取证费,这个费用理应由侵权方承担,并且让姚明赔偿精神损失费一分钱,现在连这个最起码的诉求都得不到满足,实在令人费解。姚明为虚假的产品代言,法院就该为老百姓代言,只可惜,这次我们还是失望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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