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中国大地上的民事实践,呈现当代中国的民法原理,传承中华法系优秀的文化传统,塑造面向未来的民法体系,是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思路
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审议,争取于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在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吸引着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随着编纂时间表的公布,一个崭新的民法典时代正在朝我们走来。
从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到呼之欲出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差,中国走过了30多年。法律界有则流传甚久的笑谈:刚有民法通则的时候,很多人不清楚“法人”为何物,乃至有人问,法人是什么人?有没有生命权和肖像权?今天,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被写入民法总则草案,迅速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这个细节,从一个侧面见证了30多年来,中国社会从闭塞到开放,社会组织从单一到多元,民事权利从笼统到细致,法治意识从淡薄到高涨的过程。可以说,30多年的民事立法,在法律条文变迁的字里行间,刻写下了中国从改革开放迈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沧桑巨变。
[责任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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