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但是,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失信行为,已成为党风政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实中,有的公务员上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职,在公共事件中隐瞒、推诿、不作为;有的虚报谎报成绩,瞒报失误,用假政绩、假数字欺上瞒下;有的财产申报不实、个人有关事项造假;有的表面对贪污腐败嫉恶如仇,背地里却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与许诺背道而驰。
公务员,头顶一个“公”字,讲不讲诚信,决非一己之事。因此,有必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以此作为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让公务员为自己的失信付出代价,倒逼公务员带头守信,诚信做人、诚信办事、诚信为官,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正规运行。
让诚信档案发挥效益,相关部门要敢于硬碰硬,对不良信用记录详细列入档案,严格诚信档案的核查,让诚信档案真立、失信记录真记、考核提拔真用。还应定期“晒”出诚信“考卷”,强化外部监督制约,确保诚信档案的透明度。
《 人民日报 》( 2017年02月28日 18 版)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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