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能让讹诈成本过于低廉
报载,固始小伙胡鹏飞扶倒地老人时反被讹诈,最终调出的视频监控显示真相,老人道歉后离开。连日来,社会各界对胡鹏飞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对此,胡鹏飞表示,以后再碰到有人需要帮助,他仍会毫不犹豫去帮忙。
事情并不复杂:胡鹏飞骑车时,看到前面一辆红色三轮车翻倒,马上把自己的车停下,去救助三轮车里的人。三轮车里是两名60多岁的老太太,胡鹏飞把她们救出车外,询问两位妇人身体有无大碍,当得知她们没什么事时,胡鹏飞便要离开,其中一名老人抓住他不放,非说是胡鹏飞撞倒了她们,就算警察来了也不松口,还找来了她们的侄子相威胁。最终还是监控还了胡鹏飞清白。
好心救助反遭诬陷,这样的剧本不是第一次上演了,而唯一不变的,就是诬陷者的诬陷成本极低,道歉就可了事。
早有专家指出,讹诈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可由当地公安机关对违法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讹诈数额比较大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可处以行政拘留,或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要承担民事法律方面的责任。面对这种恶行,公安机关绝对应该出手;而被讹诈者的误工费、精神损害等等,也应该由公安机关提出或当事人提起诉讼。
诬陷讹诈成本低,也导致另一种现象屡屡出现,即面对需要救助的人却不敢施救,结果导致需要被救助的人因错过时间而遭遇不可挽回的伤害。
我们应该请被讹诈者明白:如果对讹诈者提起诉讼,这是净化社会风气之善举,同样是见义勇为。
“我很感谢大家的支持,社会上好人比坏人多,我相信邪不胜正,传递正能量从我做起。”这是面对连日来社会的赞扬,胡鹏飞对记者说的话。可是,有多少人面临可能的巨额赔偿、冤屈,会有勇气继续做好事呢?并不是每一个见义勇为的发生地都有监控,我们要做的就是严惩这种讹诈行为,以免对整体社会公德造成巨大伤害。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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