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挂出5小时,即有超过2000次围观、3次出价,商品价格由350元上涨至450元。记者注意到,12月20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网拍”上挂出的拍卖物品——“扣押杜晓琴高仿LV包一个”,引发网友关注。(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即使是再完美的高仿,也是高仿,说得再直白一点,就是假货。即便在某些购物平台上,高仿商品的买卖已经司空见惯,但是从法律角度看,买卖高仿商品确实存在着侵权和违法的风险。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为法院,显然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会陌生。那么,法院可以拍卖高仿包吗?
法院说,我们已经告知了此包是高仿包,因此不存在欺诈行为。这倒是老实话。可惜,法院的回应只是解决了事实判断的问题——在拍卖过程中,法院实事求是地公布了关于此包的信息;但法院并未回应拍卖高仿包中价值判断层面的疑问——法院可以拍卖高仿包吗?
我们在判断事物时,通常有两重判断: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事实判断是对事情真相的判断,价值判断是依据事实真相,对事物作出的价值层面的判断。以12月21日《大河报》报道的雾霾天露天考试的新闻为例。考试的确重要,但再重要能有学生的身体健康重要?教室确实紧张,但再紧张也不能把学生推向操场,让他们边吸雾霾边考试吧?在这样的决定中,我们就看不到应有的价值判断——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育过程中,学生是必须尊重的主体。
回到法院能否拍卖高仿包这一问题。法院有拍卖的权力,但此次所拍的高仿品本身就是违法产品。对高仿包的拍卖将有损法院形象,并作出错误示范。高仿包这摊“浑水”,作为执法者的法院不该趟。(乾羽)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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