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了网络时代非同一般,社会面貌会变得年轻;而理解了网络与现实社会并无二致,时代思维会变得成熟
毋庸讳言,互联网已经成为舆情的最大集散地。而互联网公共生活这个子集,也正以加速度不断接近全社会公共生活的全集。
21年前,北京中关村大街立起巨幅广告牌:“中国人离信息高速公路有多远?——向北1500米”。时至今日,我们不仅早就驶入“高速路”,更在加速前行。网络高速路上,能否清晰分配“路权”“责任”,能否树立更显眼的指示牌和界碑,决定着公共生活的秩序和品格。
如果说河流奔腾靠地势高低落差是规律,以河岸约束控制流速就是规则。对于网络“新集体生活”,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规律无可抗拒,规则也不可或缺。的确,小如微信群,一旦乘以8亿多用户,即便是“封闭式”的朋友圈,也有海量受众。这就决定了公众与监管者都不能“躲进小楼成一统”。今年,一份“群成员违法群主要担责”的判决,让微信群主“有压力”,而“快播案”的判决则让更多人认清:技术可以中立,行为却可能剑走偏锋。
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了网络时代非同一般,社会面貌会变得年轻;而理解了网络与现实社会并无二致,时代思维会变得成熟。一年来,现实中的法律规则正用比以往更短的时间向新领域漫溯,公共生活的“经纬线”不断确立,界定着这个时代的公序良俗。恰如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2016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所指出的,网络平台对公共生活的影响需要依法制约。
显然,公共舆论的判断力不能被新产品、新平台牵着鼻子走,而公共治理的方向则应该尊重民意。这一年中,魏则西事件催生了“魏则西条款”,我们见证了国家工商总局第一次将“付费搜索广告”定义为互联网广告;快播案网络直播破除了“技术无罪”的迷思,“守护技术创新初心”的社会意识在深化;几起侮辱英雄名誉案中,法庭一锤定音,英雄名誉权背后的言论是有边界的;网上订餐平台黑作坊入驻被接连曝光后,各方都在推动订餐平台的职责从资质等形式审查向经营情况的实质审查过渡;面对公众对电商删除差评、泄露隐私的集体吐槽,电子商务法草案正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意与法律的交响,构成了2016年互联网公共生活的法治底色。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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