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警”微信2.0版移动互联网交管综合服务平台今年上线,市民通过“智能随手拍我要举报”平台,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平均每天接受群众举报1500多起,已接收到各类举报20余万起,作为违法证据录入处罚17万余起,营造了“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管理者、人人都是监督者”的氛围
(12月15日《广州日报》)。
在交警部门引导下,全民参与、集体向违章行为说NO,违章行为就成了过街老鼠,社会风气就会大变样,交通秩序就会好起来。这样一种人人都是“电子眼”的治理交通违章理念与做法,成本低廉,效果很好。当在全国范围内,激发起每一个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公民之间时刻相互提醒、相互监督,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风气就形成了,良好的交通秩序也就水到渠成了。因此,对温州交警的创新举措,要点赞。
道理虽然明白,但如何让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举报不法的行动中来,却是一个绕不开的现实难题。据悉,“温州交警”随手拍有一个激励措施,举报成功的市民可通过抽奖获得行车记录仪、微信现金红包、流量等奖励。这一奖励创意本身是善意的,可以吸引更多民众成为“温州交警”的粉丝,也可以吸引更多人参与拍摄和举报违章行为。
但是,硬币有两面,对这种举措的局限性既要认识到,也要做好应对。其局限性在于,被有奖举报这种物质激励措施刺激起来的举报行为,心理基础是比较脆弱的。一旦物质激励措施取消,参与人数估计会有较大幅度下降。
公共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维护好公共交通安全的金科玉律。通过有奖举报的形式,激发群众关注交通安全、维护交通安全的热情,只能算是治标之策。在治标的同时,必须在治本上下更大功夫——那就是回到公民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的培养上来。
通过坚持不懈地推进包括交通安全法规在内的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提升全民遵守交通秩序的内在的文明素质,帮助民众养成遵守规则的行为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培养越来越多的公民共同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责任意识,倒逼极少数人清理不法思想观念和不良行为习惯,才能真正起到治本的效果。(犁一平)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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