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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去行政化步子可以更大些

2016年11月11日 09:40: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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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如果不实行院系行政领导公选,依旧套用级别对行政领导进行管理、考核、晋升,这样的改革势难改变传统的行政办学格局。高校内部比取消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更重要的,是实行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分离。

  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大的综合改革正稳步推进,效果开始逐步显现。他透露,在人事改革方面,北大将尝试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并采用聘用方式上岗,进一步加强人员流动。

  目前,大部分高校二级学院的行政领导通常有正处或副处的行政级别,一般也按对正处、副处干部的要求,进行任命、考核、管理。这使得学校的“官员”队伍十分庞大,院系领导办学主要追求行政政绩,行政级别同时也限制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一旦担任学院行政负责人,由于有级别,就很难降级使用)。取消行政级别,就会更多从职务本身来考虑人员招聘和使用,有利于促进管理团队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北大的改革不是孤立的。此前山东省宣布,2016年起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综合地看,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是推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但与此同时,如果学校校级行政领导仍然保留行政级别,取消二级学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对改变大学的行政化氛围的作用就是有局限的。

  近年来,一些地方取消了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但校长的选任还是由行政部门负责,而不是实行公开选拔,考核也由上级部门负责,而不是由学校理事会负责。而且,地方政府还在职级之外,套用行政级别来安排学校领导的晋升、流动,因此,职级制并没有促进中小学校长职业化、专业化,行政治校的问题依旧突出。这方面的教训不可忽视。高校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如果不实行院系行政领导公选,依旧套用级别对行政领导进行管理、考核、晋升(如上级部门在考察校级岗位候选人时,仍把学院院长作为处级干部对待), 这样的改革势难改变传统的行政办学格局。

  这就牵涉到我国高校的整体级别问题。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都提出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所公办高校的行政领导取消了行政级别。连2009年新建的南方科技大学,也从最初高调宣布“去行政化”,逐步被纳入传统的公办体制,校领导由组织部门按一定级别的官员进行选拔、任命、管理。取消高校行政级别的共识早已达成,可具体到实践却困难重重。这是因为,取消行政级别,不但直接影响到有副部、正厅级别的校领导的利益,还牵涉到有关部门管理学校方式的转变。要取消高校领导的行政级别,政府部门必须下定决心落实和扩大学校的自主权,尤其是最核心的财权和人事权,转变管理学校的传统方式。

  此外,高校内部比取消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更重要的,是实行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分离。如果取消了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但教育权和行政权还是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上,行政权仍然支配教育权和学术权,主导学校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的配置,那么教育行政化、学术行政化问题就将继续存在,而且会具有更大的迷惑性。这就好比在一些民办学校,学校校级和院系领导都没有行政级别,但民办学校也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行政治校问题,包括校长由举办者任命,而非由大学董事会公开选拔,办学决策可由投资人、举办人做出,而不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做出,应该由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进行管理的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也由行政领导说了算等等。

  总之,大学去行政化不只是取消行政级别,或者说,取消行政级别只是教育和学术去行政化的一环。全面、深入的去行政化改革过程,也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行大学的现代治理的过程,目前进行的大学去行政化改革,步子还可以迈得更大些。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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