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8时,11岁的邹佳瑞在奶奶的陪伴下,来到四川仁寿县彰加镇八洞村小报名,准备开始五年级的学习。令人意外的是,他被告知八洞村小要撤。八洞村小负责人段道平说,目前大部分家长都不愿意娃娃到其他地方就读,还在沟通协调。仁寿县彰加镇中心小学校长陈振表示,确实有撤掉该村小的打算,原因是学生人数太少了。(9月1日《华西都市报》)
“撤点并校”政策,始于2001年。随后,各地开始实施。适龄儿童减少、学校规模过小、办学效益不高等,是撤点并校的最主要原因。然而,在撤点并校调整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片面强调效益、学校布点收缩过大、学生上学不便等问题。如此语境下,四川一小学开学前两天撤校,造成数名学生上学难,有的甚至面临辍学,再次给盲目撤点并校敲响了警钟。
事实上,学校都向乡镇中心、交通干线等地集中,必然给远离乡镇中心且交通不便的农村孩子上学造成极大不便。特别是那些年龄较小的适龄儿童,他们基本上都不会也不懂得照顾自己,谁又放心让他们独自一人“背井离乡”去读寄宿学校呢?那么,作为父母,只能是选择“陪读”或让自己的孩子失学——前者必然加重一个家庭的教育负担,后者则是父母被迫剥夺了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农村孩子过度涌入乡镇中心的学校,去争抢有限的教育资源,既影响了教学质量,又给乡镇中心所在地的孩子造成了不公。
当撤并学校给农村家庭、尤其是给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造成上学难时,其执行效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的决策初衷。因此,各地在推进撤并学校的同时,也应该在农村适当保留一些初小和教学点,以方便低龄人口入学,彰显教育部门在撤并学校决策过程中的人性化理念。这就要求决策者在每撤掉一个学校时,都要持极其谨慎负责的态度,从而使教育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应,而又不损害农村孩子接受教育的权益。
可见,四川一小学“一夜撤校”,折射教育权力任性。2012年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力图解决农村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意见规定,将严格规范学校撤并行为,多数学生家长、师生反对的,将不得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因此,针对“一夜并校”,师生或家长如果反对,完全可以凭借此意见,表达自己的话语权。换言之,农村撤并学校,不再是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一言堂”了,教师和家长有发言权,村民自治组织更有发言权。(汪昌莲)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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