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网上传出一份“警情通报”图片,称“8月29日晚上11时许,中关村派出所110接报:海淀区蓝旗营小区清华大学一老师,被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人民币1760万元”,图片右下方署名为“清华大学液晶大楼物业服务中心”。对此,30日晚,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传某大学一老师被电信诈骗的情况,警方已介入调查,正在全力开展工作。(8月31日 《北京青年报》)
电信诈骗,清华大学老师,1760万元,当这几个新闻要素摆在面前时,哪些要素更有评论价值?哪些要素更能吸引眼球?
显然,最值得批判的是电信诈骗者。前不久,山东准女大学生徐玉玉因遭遇电信诈骗,抑郁去世,引发世人对电信诈骗极大关注。虽然骗子全部落网,但是公众对于电信诈骗现象的关注,至今仍未退潮。如今,清华大学一老师又被曝遭遇电信诈骗,而且被骗金额高达人民币1760万元。这一新闻迅速升温,其动因很好理解:一是,电信诈骗仍是当前社会热点,二是,新闻当事人是著名学府老师,属社会精英人士,加上被骗金额巨大,具备较大新闻价值。然而,关于此案的舆论,目前呈现出较为复杂的状态,在谴责骗子、呼吁执法部门介入的主流声音之外,却有部分人偏离电信诈骗案件,去关注“清华老师为何有这么多钱”。
比如,已有网媒刊文《清华大学一老师被电信诈骗1760万!我只想知道ta到底能赚多少钱?》,引得网友议论纷纷。不是说高校教师收入问题不值得关注,相反,不同地域间、学科间高校老师的收入差距问题由来已久,也是非常有价值的议题。然而,在这个诈骗案件尚未破获,相关电信诈骗的事实细节有待调查核实之际,如果报道整篇不谈电信诈骗本身,不去调查、批判诈骗案件,却把精力放在打听当事人收入来源的途径上,不说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起码也是严重跑偏了的。
实际上,当前我国高校老师实行的是绩效工资制,名校老师通过合法方式获得高收入并不奇怪。退一步讲,即使该老师的1760万元巨款不是来自本职工作,而是其他兼职途径获得,或是来源于炒房炒股票等,那也应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不是非法收入,外人就无权置喙。
当前,电信诈骗备受诟病,俨然已成社会痼疾,相关骗局层出不穷。这一严峻的社会问题,有待各方去深入调查、追问。如果不去批判电信诈骗案件的始作俑者和运营商等不作为者,而去批评受害人所在群体的收入问题,或去打探案件受害人的收入来源,以满足有些人的猎奇心,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批判价值次序,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值得引以为戒。
文/柯锐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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