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话标注骚扰 运营商不能没表示
电信运营商守土有责,改进服务,维护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骚扰、诈骗行为就很难成功,普通群众受到损害的几率将大大减小。
滴滴滴……伴随电话铃声响起,用户李女士看到自己的手机已自动将来电号码一栏显示为“骚扰电话”。手机中安装了相关软件,对于已经有过举报的电话可以有个提示。有的电话打过来,显示被标注了三四百次甚至成千上万次的骚扰电话,为什么这些电话还能打?多位专家说,在不能判定诈骗性质,或者没有接到相关部门对于该号码涉嫌违法违纪的关停通告,运营商并没有权利擅自停止服务。(8月30日《北京青年报》)
电信诈骗始于骚扰。已经被用户标注了成千上万次的骚扰电话,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电信运营商即使没有权力关停,却也不应毫无表示。电信运营商只顾赚钱,不顾绝大多数被服务者的感受和合法权益,也暴露出了目前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电信运营商应有法定责任与义务在保证用户人身、财产安全方面有所作为,也有条件分析判断骚扰、诈骗电话。普通市民的手机能标注并识别骚扰、诈骗、销售等电话,电信运营商比市民更有便利的条件和技术优势,也可以利用大数据或用户的标注信息,对骚扰、诈骗电话,予以揭示或提醒。
电信运营商守土有责,改进服务,维护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骚扰、诈骗行为就很难成功,普通群众受到损害的几率将大大减小。
因此,对骚扰、诈骗电话,电信运营商不能置身事外。比如,对诈骗电话可以这样提醒用户:对方已经被×××位手机用户标注为“诈骗电话”,请您谨慎处理其信息或电话,避免权益受到侵犯。这样,并没有强制关停涉嫌诈骗的电话,而是基于公众的标注和判断,电信运营商就不会吃官司;提醒有助于更多市民分辨真假,警惕和提防诈骗,避免因为手忙脚乱,一步步陷入钱财被转移走的困境。
再者,职能部门应督促和规范电信运营商的经营活动,在保障用户权益方面作出积极努力,应对电信骚扰、诈骗行为。这看起来加大了电信营运商的负担,可不这么做,市民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证,电信诈骗难以杜绝,也有损电信行业的形象和信誉,监管部门也难逃质疑。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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