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不能只是涨价
治理高速公路拥堵,不能只靠高收费,还要针对不同原因,采取不同办法,比如高效处理交通事故、提升极端天气条件下应急处理能力,防止各种拥堵出现。
在近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中,交通部提出了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官方提出该政策尚属首次。(《每日经济新闻》8月16日)
对于一种现象或一种政策,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对“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一些网民读出了“收费涨价的节奏”,有关专家却认为,此政策可分流高速公路车辆以缓解个别时段拥堵。
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是要把价格杠杆理论运用于高速公路管理,即高峰时段收费标准高,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低。据说,国外很多城际高速公路也采用这一方法来缓解拥堵。
网友们之所以会有“涨价”的担忧,一方面是认为高峰时段会大幅涨价,而低峰时段保持现有价格不变或者小幅降价,原因是收费公路债务较多,降价空间有限。这样做的结果,是地方政府或公路企业增加了收入,而高峰时段出行的老百姓则增加了支出。
另一方面,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或许生变。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实施以来,获得舆论一致叫好,但也让节假日期间的高速公路变得拥堵。结合交通部最近的相关说法,不排除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也包括重大节假日,或以价格杠杆来治理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拥堵。
此外,高速公路拥堵原因多种多样,比如某些高速公路设计不合理,容易造成某些路段拥堵;某些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也会造成拥堵;极端天气(如暴雨大雪大雾)也会造成高速拥堵,如果“治堵”不分原因只分时段,统统采取高峰时段提高收费标准来“治堵”,公众自然很难接受。
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当然具有可行性,但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公众感受和“降本增效”。由于我国收费公路多且乱收费比较严重,舆论对此诟病很多。有关部门在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时,从起草阶段就应当把公众利益、公共利益置于地方利益和企业利益之上,让公路姓“公”。
从“降本增效”的角度来说,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应当以“降本”为宗旨,即高峰时段收费标准不妨维持目前收费水平不变或者小幅上涨,而低峰时段应该大幅降低收费标准。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还有利于降低公众出行成本。换言之,“降本”具有双重内涵。
虽然地方政府和公路企业会因为“降本”吃点亏,但我们更要算“大账”,因为适当降低公路收费,会给地方经济、地方形象等带来更多积极影响。另外,治理高速公路拥堵,不能只靠高收费,还要针对不同原因,采取不同办法,比如高效处理交通事故、提升极端天气条件下应急处理能力,防止各种拥堵出现。
[责任编辑: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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